6月8日,浙能集团旗下-浙江新能发布《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称拟收购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5%股权, 交易价格为45,405.43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 浙江新能将持有舟山海风100%股权。

公告显示,舟山海风建设的舟山普陀 2#海上风电场项目,总装机容量408 兆瓦,于2025年 3 月陆上开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舟山海风生产建设情况正常。




浙江新能方面表示:
(一)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加快推进舟山海风项目开发建设工作,可促进公司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和项目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三)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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