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湖北能源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杨汉明先生连续任职已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行,会议同意提名王本哲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王本哲先生已按照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王本哲,男,1959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学副教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党总支书记,中央财经大学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处处长、资产管理处处长、后勤集团总经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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