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煤电一体化项目获国家能源局“路条”
10月17日,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电力〔2012〕329号文件《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新疆哈密大南湖煤电基地三个外送电源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
函》批复同意国电哈密煤电一体化2×660MW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该项目获取路条标志着疆电外送工程的支撑电源项目推进取得重大进展。
据了解,该项目规划建设2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按照煤电一体化建设模式建设,同步建设烟气除尘、脱硫、脱销设施,
排放达到国家新标准,计划总投资51亿元。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疆电外送”的战略方针的发展战略,符合国家发改委对“疆电外送”煤电基地建设提出的高参数、大容量、高效
率、高度节水、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的国家能源产业政策。项目建设有利于地区经济发展,有利于哈密地区低热值煤炭资源转化、促进新疆优
势资源发展、带动新疆地区经济,并可满足河南电网未来电力负荷增长的需要,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符合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
发展规划。
哈密煤电一体化项目是国电新疆公司成立以来,第一个60万千瓦等级项目,为国电新疆公司的发展壮大,为集团公司在新疆的发展奠定了
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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