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院完成的《陕西华电杨凌发电厂(2×350MW)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顺利通过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查。这是该院首次开展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类报告设计工作。
审查会上,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受示范区管委会委托,组织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环保局、投资服务局、维稳办,杨陵区人大、政府、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各单位专家,对陕西院完成的本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了审查。专家通过充分讨论和认真评审,一致认为该工程的建设是合法、合理及可行的,同意将该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定为低风险,可以实施。
受业主委托,陕西院依据2012年8月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首次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设计工作,《陕西华电杨凌发电厂(2×350MW)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将作为该项目申请报告的重要内容及独立篇章一同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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