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临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拟建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临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
2.建设单位: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阜阳市临泉县邢塘街道办应湾村。
5.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1×750t/d机械炉排炉,配置1×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SNCR脱硝+半干法烟气净化系统、渗滤液处理站等辅助设施,建成后新增750t/d生活垃圾处理量,总生活垃圾处置能力达到1350t/d。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阜阳市临泉县邢塘街道办应湾村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58-3966508
Email:993282074@qq.com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
环评机构名称: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311-66031955
E-Mail:lls70ly@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调查表至建设单位联系人邮箱,也可将公众意见调查表邮寄至建设单位联系人。
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