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的要求,我公司进行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
建设单位:赣州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赣州市赣县王母渡镇新兴村榴坑里。
占地面积:项目总占地10.676hm2,其中焚烧厂区红线内占地面积6.72hm2,在原项目红线内,新增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990m2。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2481.25万元。
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2年。
劳动定员:80人。
生产作业制度为:各运行车间实行三班制连续运行,运行工人安排四班,采用轮班制,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
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主要包括扩建1×400t/d生活垃圾焚烧线,增配1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赣州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赣州市赣县王母渡镇新兴村榴坑里
联系人:张毅
联系电话:17770718005
联系邮箱:503210978@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
联系人:杨彦
联系电话:18612296772
联系邮箱:yangyan@enfi.com.cn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详见附件1,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yangyan@enfi.com.cn,进行电子邮件联系。
链接地址:(公示网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示的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示时间:2019.3.12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
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
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