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拟在普宁市云落镇云楼水库旁山地,即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用地红线内,在优化一期项目构筑物的基础上扩建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项目主体工程,二期项目占地面积56426.48平方米,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配置2台6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和1套25MW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项目总投资5.5034亿元。扩建后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日处理总规模达到2000吨。
目前,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前往普宁市环卫局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本项目厂界外延16.1公里的外接矩形区域。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意见或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登陆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uning.gov.cn/)、打电话、发邮件、信件等形式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称“意见表”),填写完整的意见表可采用发邮件、信件、现场递交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意见表上请填写有效的个人信息,以便进一步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本次公示及意见收集时间为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26日(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663-2914309;邮箱:yhq0663@163.com;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广达园39栋-市环卫局。
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