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2015年8月14日-2015年8月20日。 电话(传真):029-87294997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十层环保厅环评处(7100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监测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铝镁合金项目 | 铜川市 | 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由铝镁合金厂区和配套动力站厂区组成,建设规模为30万吨/年铝镁合金,配套4×350MW自备动力站及相应配套设施。铝镁合金工程采用500kA大型预焙阳极电解槽技术生成液态原铝,然后与镁液熔合浇铸成铝镁合金产品,共设256台预焙槽(6台备用);动力站工程采用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凝气式发电机组为铝镁合金生产供电;项目动力站工程产生的灰渣利用铜川铝厂自备电厂的柳池沟灰渣场进行处置。项目涉及升压站及进出线路、大修渣渣场(大修渣属危险废物)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总投资85.6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8.0789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4%。 | 详见该项目监测报告 | 公众意见调查显示该项目能够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公众对该项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是满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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