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盘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盘州生活垃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概要:盘州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实施盘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授权盘州市城市管理局担任本项目实施机构,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实施。本项目拟建设日处理800t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拟建地点位于盘州市盘关镇尖山村宏达砂石厂石灰岩矿区,配置2×400t/d机械炉排炉+1×18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的烟气净化系统。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准备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编制报告书阶段。
2、主要的工作内容:工程分析、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预测、环境影响预测、环保措施论证、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公众参与贯穿整个评价过程中。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对本项目沿线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等的看法,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等方面,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共进行两次环评公示,本次为第一次公示,公众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自己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反馈。
五、项目实施机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机构:盘州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肖潘
联系电话:0858-8137955
环评单位: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玉环 联系电话:0731-85078042
电子邮箱:954123051@qq.com 传真:0731-88996225
盘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