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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二期1×10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2025-12-12来源:中国火力发电网 点击:105次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二期1✕10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以注册新公司为准)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塔然高勒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北京华融路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西黄新村西里1号楼1层101-14

四、项目建设概况

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二期1✕10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位于康巴什区康新街道格德热格社区境内,项目主厂区位于京能电厂东北侧,灰场位于乌兰什里十二社。

项目本期建设1✕1000MW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和SCR烟气脱硝系统。项目主厂区面积约52公顷,灰场面积约24公顷。

本期工程计划于2026年9月开工建设,2029年3月工程投产。

开发建设本项目将作为鄂尔多斯电网的火电支撑电源,起到煤电调峰和兜底保供作用,对于保障康巴什地区供热供汽、带动新兴产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

五、征询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询范围:康巴什区相关利益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期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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