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人民政府发布豫能台前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火电机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详情如下:
豫能台前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火电机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并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概况,具体如下。
一、建设概况
项目名称: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豫能台前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火电机组项目
项目名称:豫能台前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火电机组项目
建设地点:濮阳市台前县后方镇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本项目总投资85亿元,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2×3188t/h超超临界燃煤锅炉+2×1000MW超超临界凝汽式汽轮机,配套建设换热站、水处理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等设施。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要杜绝非正常排放情况发生,一旦发生环保措施停用、损坏等情况,应立即停止污染物产生工序的生产。
(2)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仅排放少量冷却塔排污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环境风险影响
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且一旦发生事故,也可将影响范围控制在较小程度之内,减小损失。企业在运营期间应不断完善企业事故防范和应急体系,实现企业联防联动,减少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其影响危害可控制在厂区内,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建议企业自行编制详细明确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修整和预演。
(4)声环境影响
1)厂界环境噪声达标分析
根据项目预测结果,本项目投产运营后,经厂房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各厂界预测点噪声贡献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
2)敏感目标环境噪声达标分析
根据预测,项目噪声不会产生扰民现象,对周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针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情况采取了合理的处置措施,固体废物的收集、贮运和转运环节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以及《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规范进行。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区域受影响范围内的群众、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公众参与座谈会
时间:2025年8月18日
地点:台前县人民政府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