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惠州丰达二期(2号机)项目(即惠州丰达电厂二期天然气发电扩建项目第二台套机组)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详情如下: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惠州丰达二期(2号机)项目(即惠州丰达电厂二期天然气发电扩建项目第二台套机组)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惠州丰达二期(2号机)项目(即惠州丰达电厂二期天然气发电扩建项目第二台套机组)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台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主要包括燃机、余热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53254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29816.24万立方米,年供电量158328万千瓦时;项目综合热效率55.93%,供电煤耗不高于219.64克标准煤/千瓦时。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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