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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十三五规划:推进热电联产改扩建重点工程 推广分布式能源供热

2016-06-28来源:中国火力发电网 点击:167次

  中国火力发电网讯: 《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纲要规定“十三五”期间, 优化水、电、热、气资源能源要素布局,加强水厂、热电联产、气网建设,拓宽能源域外引入渠道,实施以综合管廊为重点的城市管网新建和改扩建工程,提升资源能源要素保障能力。主城区推广热电联产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为辅,倡导使用清洁二次能源,开发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实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推进热电联产改扩建重点工程,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热。实施特高压外送输电线路工程,加大城区电站(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形成以220千伏和66千伏电网为配网的电网结构。续建东南热电厂、扩建长春华能热电四厂、升级改造热电二厂、三厂,扩充电网输电、变电、配电能力。实施“气化长春”工程,加强中心城区气源结构调整。改造中心城区管网,加强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建设日处理天然气150万立方米天然气装置及附属配套设施。到2020年,城市综合气化率保持在99.2%左右。全文如下:

  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 年)规划纲要,主要阐明未来五年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任务和政策取向,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导向,是全市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景。

  第一篇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十三五”时期,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推进“四个着力”,发挥“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实现“五个突破”,在解放思想中凝聚发展“新气场”,在改革开放中培育发展“新动力”,在转型升级中构建发展“新优势”,在改善民生中定位发展“新坐标”,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一章 发展环境

  “十二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建设幸福长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目标,以振兴发展、转型升级为主题主线,全力实施国家 “一带一路”战略、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构建哈长城市群,建设长春新区,打造吉林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坚持走工业和服务业双拉动增长路径,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从经济发展看,总量规模不断壮大,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效益持续提升,开发开放明显增强。

  经济实力稳步增强。2015 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5530 亿元,是“十一五”末期的 1.7 倍,年均增长 9.3%;人均 GDP 超过 1 万美元,是“十一五”末期的 1.7 倍;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 8658.2 亿元,是“十一五”末期的 1.5 倍,年均增长 8.5%;固定资产投资 5 年累计完成 17339 亿元,是“十一五”投资总额的 1.8 倍,年均新增投资超过 1500 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 2409.3 亿元,是“十一五”末期的 1.9 倍,年均增长 13.4%;全口径财政收入达到 1078.2 亿元,是“十一五”末期的 1.9 倍,年均增长 13.9%。

  结构调整稳步推进。三次产业比重由 7.6:51.7:40.7 调整到 6.2:50.1:43.7。种植业占农业比重由 47%提高到 51%;汽车产业产值占工业产值比重由 59.7%下降到 55.9%,“三优五新”产业占比由 80%提高到 96.5%,地方工业占比由 42%提高到 48.7%;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由 44%提高到 46%,服务业地税收入占地税总收入比重达到 63.4%;民营经济占 GDP 比重由 41.6%提高到 45.5%。

  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 11.1%和 11.7%,与 GDP 增长同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实现 773.7 亿元,年均增长 10.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税总额实现 1281.5 亿元,年均增长 10.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资产达到“十一五”末期的 1.3 倍。全口径财政收入占 GDP 比重由 16.9%提高到 19.5%,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由 78%提高到 80%。“吉林一号”卫星成功发射,中国标准动车组顺利下线。

  开放格局稳步优化。进出口总额达到 140 亿美元,年均增长 1.2%。实际利用外资 5 年累计达到 218 亿美元,年均增长 16%,外商投资企业达 4027 户。世界 500 强企业达到 70 家。与 170 多个国家建立经贸合作关系。净月经济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皓月清真产业园区、空港经济开发区、长德新区晋升为省级经济开发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营。长春新区申请建立国家级新区。开发区占全市经济总量的 70%左右。

  从社会发展看,就业创业形势良好,民生保障扎实有力,综合治理创新推进,公共服务全面加强。

  就业形势稳中向好。积极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城镇登记失业率每年控制在 4%以内。“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5 年累计开发就业岗位 74.1 万个,转移农村劳动力 580 万人次。加快建设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新注册市场主体 8.5 万户,新登记私营企业接近 2 万户。

  民生福祉稳中扩面。实施幸福长春行动计划,连续八年蝉联“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医改工作成果显著,首创建立“721”模式的资金保障机制、“同城同价”的药品管理机制、 “三险统一”的报销补偿机制。新农合基本实现全覆盖。5 个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取得成效,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城乡统筹实现制度衔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人数分别达到 202.5 万人、407 万人和 92.2 万人,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186.4 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分别提高 64.5%、151%。大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 67.2%和 100%。保障性住房开工面积 163 万平方米,竣工 88 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拆除 713 万平方米,回迁 550 万平方米。“暖房子”工程完成改造 5377 万平方米。

  公共服务稳中提质。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新建、改扩建 136 所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持续扩大。构建 86 个大学区,义务教育均衡水平得到整体提升。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有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实现所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零障碍入学”,实现“同城同待遇”,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获得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称号,市县两级文化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体育人口达到 50%,成功承办全国第十二届冬季运动会、瓦萨国际越野滑雪赛等国内国际赛事。惠残政策保障更加完善,开展残疾人康复救助、贫困家庭教育资助、就业扶助、公益捐助。对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和无障碍改造。各类养老机构达到 515 家。

  综合治理稳中求新。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实现“零审批”。构建“人性化、网格化、信息化、法治化”社会治理模式,创建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拓宽信访接待渠道,提高市长公开电话、局长接待日工作水平。

  从城市发展看,发展格局不断清晰,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城市格局优化实现新进展。“三城两区”建设全面推进, 市区建成区面积超过 500 平方公里,建成纵连南北、横贯东西的高铁骨架。生产力布局调整优化,产城融合进程加快,开发区、城区、县域三大板块协调互动发展格局已经形成。成立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九台撤市设区。成为首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城镇化率达到 58.6%。

  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两横三纵”快速路投入使用,覆盖全市 90%以上的城区、开发区,城市迈入立体交通时代。轻轨 4 号线投入运营,实现与 3 号线贯通换乘,形成地上轨道交通骨干环形网络。地铁 1 号线、2 号线建设稳步推进。长春西站综合换乘中心、长春站综合换乘中心北枢纽投入使用。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 2.27 万公里,是“十一五”末期的 1.1 倍。五大净水厂日综合生产能力为 117 万立方米。总装机容量达到 3674.6 兆瓦,是“十一五”末期的 1.2 倍。城市综合气化率达到 98.6%,比“十一五”末期提高 0.6 个百分点。城市热化率达到 90%,比“十一五”末期提高 5 个百分点。

  城市环境建设取得新突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主要指标达标率保持 100%。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 163 万吨,污水处理率达到 86.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0%。单位 GDP 能耗为 0.45 吨标煤/万元,5 年累计降低 16.5%。生态区建设面积达到 1.9 万平方公里。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百花园、百草园等公园建成开放,市区公园达到 56 个。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 11.6 平方米。

  在看到发展成就的同时,还要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市场化程度不高,制约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市场尚未在资源要素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在工业“一柱擎天”和结构单一的“二人转”产业体系,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县域经济实力有待提升,城乡二元结构特征仍然明显;动力转化不顺畅,科技成果熟化和转化能力不强,中间试验、应用技术开发和转化环节薄弱;稳增长压力较大,投资、消费需求增长动力减弱,有效供给不足,进出口始终是短板;对外开放度不高,在东北亚乃至国际经济大循环中的重要地位尚未形成,经济外向度、对外吸引力、内外融合度不高;绿色发展需要强化,资源利用率不高,生态环境承载压力较大。

  “十三五”时期,长春将进入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期、建机制增活力的攻坚期、新优势新动力的形成期、补短板建小康的决战期。

  从区域发展环境看,国家启动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实施“一带一路”和长吉图战略、构建哈长城市群,有利于我市承接国家政策,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试点等国家级试点建设,加快先行先试、推动转型升级、提升整体实力;有利于我市推动长吉图开发开放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启动建设长春新区,谋划建设东北中韩自贸区示范市,强化通道融合、产业融合、平台融合,打造中蒙俄经济走廊节点城市和东北亚经济的重要引擎;有利于我市明确在哈长城市群中定位,形成东北区域经济增长极,做大做强区域性中心城市,推动实现城市升级晋档。

  从经济发展环境看,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新型城镇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利于我市破除制约老工业基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明确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根本上解决市场化的问题;有利于我市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释放城镇化发展需求,承接城镇化发展红利;有利于我市加快打造吉林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建设创新型战略高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经济综合实力。

  从社会发展环境看,国家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建设幸福长春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和谐统一,优化社会综合治理、提供有效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向经济增长看齐、社会保障向全覆盖迈进、公共服务向均等化发展,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全面提升。

  “十三五”时期,我市处于应对挑战、化解难题、爬坡过坎、滚石上山、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的同时,集中精力解决好发展内在矛盾障碍,又要保持战略定力,积极主动地认识、适应、引领新常态,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第二章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吉林调研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新一轮振兴发展为主题,以建设吉林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为重点,坚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发挥“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努力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奋力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努力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追逐“长春梦”。

  贯彻指导思想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和深层次矛盾问题,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坚持“加减乘除”一起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改变偏重化工型、偏资源型、偏传统型的产业结构,改变工业“一柱擎天”和结构单一的“二人转” 产业体系,改变初级产品居多的单一产品结构。坚持群众路线,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全面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

  坚持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相结合。坚持底线思维,实施定向定项精准调控,优化投资结构,拉动消费增长,提升出口贡献率,推动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坚持战略思维,强化发展方式转变、发展质量效益提升和发展后劲蓄积,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通过有效市场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通过有为政府调控弥补市场失灵、建设法治环境、保障公平竞争、完善市场监管,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

  第三章 发展目标

  牢牢把握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转变发展方式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确保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新突破,加快建设吉林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和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到 2020 年实现 GDP 和城乡居民收入比 2010 年翻一番,经济总量力争突破 8000 亿元,年均增速保持在 7%左右。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物价水平控制在合理区间。

  结构调整取得实质进展。农业向现代化转型、制造业向先进智能转型、服务业向优质高效转型,三次产业迈上中高端水平。加快拉长补短、结构优化,推动经济由投资拉动向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转变,投资效率和企业效率明显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出口实现明显突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城镇化质量进一步提高。

  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创新创业活力竞相迸发。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创新要素配置更加高效,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提升,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力打造创新型城市。

  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进一步完善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富裕,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治理向普惠、均衡、共享转型。人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公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安全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现行标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改革开放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同市场完全对接、充满内在活力的体制机制,建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内外联通水平明显提升,国际国内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形成全方位大开放格局。

  城市发展取得新进展。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显著增强,城市硬实力和软实力同步提升,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综合承载力和竞争力同步增强,实现城市发展向创新、生态、宜居转型。

  第四章 发展理念

  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遵循“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社会规律”三大规律,必须遵循“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国、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党的领导” 六大基本原则,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

  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政府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吉林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

  坚持协调发展。必须牢牢把握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城市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城市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增强发展协调性,必须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积极构建哈长城市群。全力打造长春新区。

  坚持绿色发展。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建设绿色宜居森林城。

  坚持开放发展。必须立足吉林省、放眼东北亚,顺应长春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深入实施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强化腹地产业支撑作用,探索建设中韩自贸区,打造开发开放平台载体,强化对外经贸文化交流,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强化长春在全球经济大循环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幸福长春。

  第二篇 加快全面振兴,开创发展新局面

  按照“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四个着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建立完善市场体制机制,实现动力转化保持稳定增长,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加快实现新一轮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第五章 全面推进深化改革

  按照“国企改革要深化、民营经济要发展、简政放权要彻底、市场活力要增强”的要求,依托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等重要载体,推进以经济体制改革为核心的全面改革,健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

  第一节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切实解决“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问题,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以“三张清单”为突破口,推进简政放权,拿出“权力清单”、理出“责任清单”、给出“负面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审批通用平台,实现部门内与部门间审批信息共享。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第二节 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

  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城市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更好服务重大战略目标。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行统一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政策,转换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强化出资人监管和外部监督。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竞争类国有企业引入社会资本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国有企业负责人分类分层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央企“四供一业”剥离进程。

  第三节 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重点,着力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住供给约束、供给抑制和供给结构老化等主要矛盾。通过深化改革全面提高劳动力供给效率,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土地供给效率,降低资源供给成本;提高金融供给效率,降低资金供给成本;提高制度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创新效率,降低技术供给成本。全力加快汽车整车等工业产品结构调整,以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全力加快服务业业态结构调整,以新业态满足新需求;全力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新思维实现新突破。通过实施工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工程、服务业转型升级工程和现代农业提升工程,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培育新动力,积蓄新能量,实现新发展,开启经济社会发展新周期。

  第四节 加强专项领域改革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中长期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研究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放开市场准入,鼓励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促进投资主体市场化、多元化。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多种融资模式,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稳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第五节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民主法治体制改革,加强协商民主的广泛性、多层性,促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健全责权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改革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体制,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教育、卫生、社保、人口等领域综合改革,构建全民公平享有公共资源的服务体系。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第六章 建立完善市场体制机制

  健全要素市场体系,强化金融发展支撑,规范市场秩序环境,发挥市场中介作用,全面提升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化水平。

  第一节 健全要素市场体系

  建立健全统一的市场交易平台、机制和规则,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提高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试点。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交易规则,建立公开交易平台和服务监管制度。制定土地征收目录,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完善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健全农村建设用地收储制度,开展宅基地融资抵押、适度流转、有偿退出试点。

  建立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统筹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实行平等的就业准入和同工同酬制度。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转移接续便利性,消除劳动力流动后顾之忧。

  发展技术交易市场。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促进科技成果资本产业化。加强各类技术交易平台建设,健全技术交易规则,鼓励技术转让、集成化服务等技术交易方式。发展壮大技术中介服务机构。

  第二节 构建现代金融体系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开放包容、普惠高效、安全稳健的现代金融体系,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丰富金融机构体系。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发展普惠金融,发展多业态中小微金融组织,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促进互联网金融依托实体经济规范有序发展。稳妥推进金融机构开展综合经营。

  健全金融市场体系。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小额贷款、融资担保机构发展。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搭建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物权融资登记托管交易平台和债券融资增信平台,推动本地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规范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积极构建再担保体系,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担保格局。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第三节 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加快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市场公平有序竞争。

  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规范生产、经营、交易等市场行为。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执行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生产、能源消耗、环境损害的强制性标准。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实施企业破产。对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市场主体,严格依法处罚。

  完善监管体系和方式。实行综合监管和执法,解决多头重复执法问题。加强协同监管,强化监管执法信息共享,健全执法协作联动机制。规范监管执法程序,依法公开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实施在线即时监督检测,健全与“先照后证”改革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健全社会化监管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第四节 发挥市场中介作用

  培育发展市场中介,加强能力建设,发挥其中介服务和行业自律功能。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建成服务市场、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中介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部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事项或环节交由市场中介承担。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对市场中介的监督管理。

  第七章 实现动力转化保持稳定增长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挖掘增长潜力,培育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拓展发展空间,突出“稳工业、稳投资、稳财政、稳重点企业”等关键环节,实现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加快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去泡沫,推动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均衡发力,确保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第一节 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

  把握国家投资政策导向,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对基础设施、科技创新、社会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强化招商引资,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现代农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拓展新兴产业、“互联网+”等新的投资领域。围绕重大工程包,谋划实施一批补短板、上水平、增后劲的重大工程,确保项目接续,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产业发展着力推进现代农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等领域重点工程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水电气热要素保障等领域重点工程项目,民生改善着力推进卫生、文化、教育、体育、健康养老、房地产等领域重点工程项目,生态环保着力推进河湖治理、水源地湿地保护、森林绿地建设、污水及垃圾处理等领域重点工程项目。

  第二节 强化消费的基础作用

  适应个性化、多样化消费趋势变化,引导和更新居民消费理念,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创新消费供给,鼓励大型零售企业集团扩大连锁经营规模,深度融合 “互联网+”,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和集约化。培育消费热点,扩大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领域信息消费,推广新能源汽车等绿色消费,推进旅游休闲和文化体育消费,鼓励养老健康消费,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和汽车消费。营造消费环境,完善城乡流通网络,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营造便利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加有效供给,全面推进品牌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创建长春品牌。

  第三节 加强出口的促进作用

  坚定不移实施“走出去”战略,培育多元化国际市场和外贸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一汽、长客、欧亚、东北工业集团等有实力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域外市场,重点在装备制造、冶金建材、食品加工、商贸流通等领域开展对外合作,培育外向型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优化外贸结构,支持企业以并购方式获取国际知名品牌,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提升出口产品附加值。发展服务贸易,推进服务外包和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外贸服务模式,完善出口服务体系,推出有利于扩大出口的金融产品创新和信贷安排,增强服务出口能力。

  第四节 加强定向定项精准调控

  完善政策工具箱,创新调控方式,建立中观经济单元调控体系,更加注重扩大就业、稳定物价、调整结构、提高效益、防控风险、保护环境。加快建立现代统计体系,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经济运行信息及时性和准确性。完善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体制,及时调度经济运行情况,准确把握运行特点和异常变化,有针对性调整政策措施。加强形势研判和政策跟踪,密切关注新常态下国内外经济形势,把握好国家和省里政策的调整变化,做好政策对接。

  第八章 着力推进结构调整

  紧紧围绕全面振兴发展,坚持多策并举,坚持“加减乘除”一起做,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所有制结构调整、财税结构调整和人力资源结构调整,破解制约老工业基地发展的结构性障碍。

  第一节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围绕破解工业“一柱擎天”和结构单一的“二人转”产业体系问题,坚持“拉长补短”,走工业服务业双拉动的增长路径,着力推进以产业结构调整为核心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法人治理结构调整。补齐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短板,推动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二产拉动向三次产业协同拉动转变,推动产业融合发展、集群发展、高端发展,推动产业发展从价值链低端向价值链中高端、从成本竞争向质量技术品牌服务竞争、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加快构建多业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企业结构优化调整,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有序转移、集群集聚,引导产业组织结构由小而散、大而全向集中度高、分工细化、协作紧密方向发展。推动产品结构优化调整,通过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通过创建自主品牌改变“低端锁定”,推动产品结构向品质化、高端化转型。

  第二节 促进所有制结构调整

  紧紧围绕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布局,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第三节 深化财税结构调整

  实施涵养税源策略,以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调整为路径,更加注重质量效益、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深化财税结构调整,抓好重点税源行业企业,不断优化税源结构,不断扩大税源规模。集中政府财力,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重点用于有利于扩规模、增效益、调结构的项目,以项目建设促进税源结构的调整。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以政策引导促进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总部经济、金融保险、服务外包等业态发展,壮大主体税源行业,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支持大中型制造业企业剥离物流、科技研发、贸易营销等非主营业务,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盘活税收存量,扩大地方税收收入。规范税收归属和税收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强税收征管,完善综合治税体系,强化发票使用和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最大限度减少税收流失。

  第四节 推进人力资源结构调整

  注重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型和社会工作等各类人力资源队伍建设。突出“高精尖缺”导向,积极培养和引进中高端和紧缺型人才,紧紧围绕国家千人计划,加快引进学科带头人、优秀中青年专家等高精尖人才和实用型人才,建设留学人员创业园,打造人才慧谷。改革实用型人力资源培养模式,引导推动人力资源培养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进中高职、本科及专业研究生教育衔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产学研用联合培养人力资源工程,加快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加大职业技术技能培训力度,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实训基地,增强就业创业能力,丰富服务城市发展的人力资源层次和结构。

  第九章 积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依托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建设,优化“一区多点”民营经济布局,实施“全民创业、招商引资、素质提升、集群发展、市场培育”系列工程,打造民营经济集聚区和孵化基地,形成有利于民营经济簇群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到 2020 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达到 60%,力争建设成为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城市。

  第一节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落实简政放权政策,建设服务体系,优化民营经济发展软环境。

  打造政策环境。落实体制机制、结构调整、市场准入、要素配置、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等方面的配套改革措施,破解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的创业模式,扎实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软环境。

  建设服务平台。整合资源打造人才培训、融资担保、创业咨询、事务代理、管理诊断、信息网络、法律维权、公共技术、电子商务、市场开拓等十大服务平台。

  强化素质提升。开展“万名创业者、万名小老板和万名企业家”培育工程,积极培训创业者、小老板和企业家。完善技术创新机制,采取股权激励、项目扶持等有效措施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人才培养开发、发现评价、选拔使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机制,吸引高层次创业人才、技术人才和职业经理人进入民营企业。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打造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

  第二节 培育民营经济发展主体

  鼓励全民创业,全面培育创业创新型小微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带动力强的大型民营企业,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覆天盖地的局面,为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培育生成小微企业。实施“新办小微企业资金扶持计划”、“万名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等措施办法,制定扶持政策,降低创业成本,促进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形成。

  培养成长中小企业。实施小微企业成长跃升工程,扶持个体工商户成长为私营企业,促进小微企业成长。重点扶持成长性强、自主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民营中小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扶持壮大大型企业。围绕现代农业、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制定实施资金扶持、市场开拓、品牌创建等政策措施,鼓励民营经济做大做强,打造一批几亿、几十亿、上百亿级的龙头企业。

  第三节 推进民营经济集群发展

  推进民营经济簇群创新发展,发展一批民营经济产业集群,规划一批民营经济特色园区,建设一批民营经济创业孵化基地。围绕现代农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按照“土地集约、企业集中、产业集聚”的总体要求,构筑千亿级、百亿级和 50 亿级的产业集群梯次结构,形成汽车及零部件、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现代物流、商贸商务服务、软件产业、光电信息、生物医药、文化创意、旅游会展等 60 个中小民营企业集群,60%产业集群的集聚度达到 70%以上,形成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集群优势。

  专栏 1:民营经济服务平台重点项目

  (一)人才培训服务平台

  建设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长春)培训基地、优秀创业主体和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孵化基地。

  (二)融资担保服务平台

  打造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和企业“五位一体”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立股权投资平台、债权投资平台、产业基金平台、风险投资平台,搭建民营中小企业网上融资服务平台。

  (三)创业咨询服务平台

  设立长春市创业咨询专家组工作室,打造创业咨询辅导团队,推进长春创业项目与创业人才库建设

  (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优化、重组和建设科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精细化管理和服务外包服务。

  (五)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建设“电子商务综合交易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在线交易、大数据服务、人力资源和企业孵化服务。

  (六)市场开拓服务平台

  建设民营企业国际市场交易信息平台,为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平台和全方位的服务。

  第三篇 创新发展,建设创新型城市

  围绕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度挖掘创新发展新空间,全面推进信息化城市建设,加快形成优质高效的现代产业体系,坚持做好“有中生新、无中生有”两篇文章,改变工业“一柱擎天”和结构单一的“二人转”产业体系,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第十章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带动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人才创新、管理创新,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吉林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

  第一节 建设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

  按照全省打造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的战略布局,强化长春在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中的主导地位和先导作用,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完善以城市中部高端服务业、西南汽车产业、西北轨道交通装备产业、东北战略性新兴产业、东南现代服务业五大创新转型区域为总体框架的空间格局,优化区域耦合联动,突出科技创新引领,发挥集群集聚效应,构建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创新链布局,用创新链提升产业链,用产业链夯实创新链,加快建设国家级科技创新产业示范区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重点推进产业协同创新基地和科技孵化基地建设,加强与东北亚和欧洲等国家的技术合作,推进中俄科技园、中白科技园、中德产业园等国际科技园区建设,开展国际科技合作。

  第二节 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构建协同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建设。

  构建协同创新体系。强化科技体制创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为主导的“政产学研用金介”协同创新机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需求为导向,构建从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工程技术研究到产业化的创新体系,支持构建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和平台,推动关键和共性技术应用。发挥开发区在创新发展方面的基础条件,打造创新平台,构建创新载体,支持长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促进创新成果转化。进一步优化完善科技创新产业战略联盟,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鼓励高校院所实施创新成果开放日,搭建以创新成果转化为重点的生产力促进平台。鼓励采取成果托管、挂牌交易等多种形式的成果转化模式,提高创新成果属地转化率。建设多渠道、多模式的研究、试验、中试到小批量生产的开放平台,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到商品化进程。

  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支持在长高校、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技术研究中心,围绕先进智能车辆、车联网、轨道交通系统控制平台、生物药、化学药、干细胞、光电器件模组、光显示芯片及外延片、光电大型成像设备、新能源动力电池、有机高分子材料、数据挖掘技术、大数据体系结构等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和科技创新。

  第三节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发挥市场对科技创新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强化企业是创新主体的理念,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一汽、长客等国家级技术中心建设,提高产品研发、设计、测试能力。探索政策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新机制。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强化全过程服务,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等机构的专业化、市场化进程,完善技术交易市场。加大科研基础设施、科研仪器设备和基础信息资源向企业开放共享力度。

  第四节 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加快形成人才制度优势。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保障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破除人才流动障碍,促进各类人才在不同性质单位和地域之间的自由流动。完善工资、医疗待遇、职称评定、转岗及养老保障等激励政策,健全人才向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的激励机制。发挥政府投入引导作用,鼓励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注重用政策留人、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扭转人才外流局面。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建立责权利相匹配的绩效考核办法,保障人才以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创新要素参与利益分配,以市场价值回报人才价值。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破除职业歧视,倡导崇尚专业精神的社会氛围。

  专栏2:创新驱动发展重点项目

  (一)产业创新

  实施“双十双百”工程,打造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产业、现代农业、光电子等创新产业集群。建设国家级科技孵化器,重点推进“吉林1号”卫星、机器人纳米技术、无人机、CMOS、3D打印机、数控机床、高端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等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平台创新

  搭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科技创业孵化平台、科技中介平台、科技投融资平台、国际科技合作平台等创新平台。

  (三)企业创新

  支持一汽、长客等骨干企业建设一批技术研发中心平台,积极培育发展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加快孵化器建设。

  (四)产品创新

  围绕提升汽车、农产品加工、轨道客车支柱优势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加快产品创新进程。

  (五)管理创新

  构建科技计划管理、专家信誉评价、科技成果鉴定、科技经费使用监督等制度体系。

  第十一章 深度挖掘创新发展新空间

  顺应需求动力的结构性变化趋势,创新有利于供给对接并创造需求的体制机制,全面释放新需求,努力创造新供给,积极打造新平台,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拓展创新发展新空间。

  第一节 全面释放新需求

  以创新发展为引领,加快培育消费增长点,拓展居民多层次、个性化、多样化创新发展新需求,引导创新向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以服务创新、消费创新、品质创新为重点,带动创新消费和结构升级。依据新需求对各类现代化基础设施的新要求,鼓励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城市空间综合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等领域的创新,挖掘创新发展新空间,启动一批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重大投资工程。

  第二节 努力创造新供给

  牢牢把握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的新需求、新趋势以及人民生活的新模式,以新供给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鼓励市场主体全方位创新供给,以需求为导向拓展发展新领域、打造发展新业态、创造发展新模式。把握需求趋势由模仿型、排浪式向个性化、多样化转变,投资趋势由传统产业、房地产业向新技术、新业态、新产品转化,市场趋势由数量和价格竞争向质量和差异化转变,提供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推动供给向产能优化、智能化、专业化、网络化转变,更好满足创新发展需求。加强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供给,完善政府管理和服务,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

  第三节 积极打造新平台

  构建各类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服务平台。建设创业创新信息平台,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和政策集中发布。用好创业创新技术服务平台,向企业开放专利信息资源和科研基地。鼓励领军企业建立技术转移和服务平台,向创业者提供融资、技术、法律、人才等支撑服务。丰富创业创新孵化平台,鼓励发展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打造孵化与创业投资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开放式服务载体。健全创业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风险投资支持创业创新。

  第四节 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培育发展新动力,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全面推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依托互联网服务载体,拓展创业创新与市场资源、社会需求的对接通道,搭建多方参与的高效协同机制。推进专业空间、网络平台和企业内部众创,通过创业创新服务平台聚集全社会各类创新资源,加强创新资源共享合作。推广研发创意、制造运维、知识内容和生活服务众包,推动大众参与线上生产流通分工。营造公共机构支持、企业个人互助的众扶文化,共助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稳健发展实物众筹和股权众筹,提供快速便捷的线上融资服务,拓展创业创新投融资新渠道。

  构建创业创新优良环境。营造激励创业创新的竞争环境,清理妨碍创业创新的制度规定,深化企业注册登记等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构建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强化政府采购对创业创新的支持,优化扶持中小微企业的财税政策。完善对创业创新的直接融资服务,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更好发挥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功能。

  倡导创业创新精神。树立崇尚创业的价值导向,厚植创业创新文化,增强社会大众创业创新意识。尊重、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弘扬勇于创业创富的社会价值取向,鼓励草根创新、微创新、微创业,支持更多社会成员特别是科技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第十二章 全面推进信息化城市建设

  紧紧围绕网络强国和大数据发展战略,牢牢把握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变革机遇,全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动信息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信息经济,加快建设信息网络泛在普惠、信息技术创新活跃、信息服务丰富全面、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信息安全保障有力的信息强市。

  第一节 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

  加快多领域互联网融合发展,带动产业变革和商业模式、服务模式、管理模式创新,形成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发展新形态。

  “互联网+”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推进汽车、轨道客车、农产品加工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产业链协作,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智能制造新模式。推动互联网与现代农业融合,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农业新模式。推动互联网与现代服务业融合,推动“互联网+” 普惠金融、“互联网+”高效物流、“互联网+”电子商务,培育一批“互联网+”高端服务业创新型企业。

  “互联网+”益民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高效、便捷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消费成本。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政务公开水平。

  “互联网+”基础设施。加快互联网与交通运输领域的深度融合,通过基础设施、运输工具、运行信息等互联网化,推进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便捷化交通运输服务发展。加强分布式能源网络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加快发电设施、用电设施和电网智能化改造,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建立城建数据采集和决策平台。

  “互联网+”绿色生态。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完善污染物监测及信息发布系统,形成覆盖主要生态要素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动态监测网络,实现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充分发挥互联网在逆向物流回收体系中的平台作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节能减排,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第二节 加快信息网络新技术应用

  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宽带接入光纤化进程。全面跟踪第五代移动通信(5G)和超宽带关键技术研究进程,开展5G试验网建设,部署建设基于5G技术的智能车辆与智能交通融合的试验网络,支持高校院所重点突破大数据关键技术、自主可控操作系统、高端工业软件、新兴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开放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业务试点,形成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业务服务相互竞争的市场格局。

  第三节 全力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

  支持在长高校院所在海量数据存储、数据清洗、数据分析发掘、数据可视化、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全力支持汽车智能制造大数据、卫星图像大数据、生物制造大数据、金融服务大数据等平台建设。发展工业大数据、新兴产业大数据、农业农村大数据、创业创新大数据,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培育新兴业态,助力转型升级。加快大数据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的深度融合,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促进商业模式和服务业态创新,完善大数据产业链。加快大数据应用创新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大数据产业公共服务支撑体系。打造立足长春、辐射东北亚的大数据产业中心。

  第四节 加快构建泛在的无线宽带网络

  加快无线城市建设,完善网络信息基础设施,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多热点的无线宽带网络,为互联网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提供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支撑,到2020年,4G网络及光纤100%覆盖,城市和农村普及100M带宽,城域网出口带宽达到4T。打通边缘地区信息孤岛。加快空间互联网部署,合理规划利用卫星轨道和频率资源,实现空间与地面设施互联互通。

  第五节 全面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有效加强数据资源安全保护,建立防泄漏防窃取的检测、控制、预警与应急处置等安全保障机制,提高对网络窃密泄密行为的实时发现和有效处置能力,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绝对安全。加强各类公共数据资源在公开共享等环节的安全评估与保护,建立互联网企业数据资源资产化和利用授信机制。加强个人隐私保护,健全互联网、电子商务、手机终端等用户数据资源去隐私化保护利用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泄露和出卖个人数据的行为。科学实施网络空间治理,防范和打击网上暴力恐怖活动,清理违法和不良信息,健全网络与信息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全面保障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严格执行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建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要信息系统条块融合的联动安全保障机制。

  专栏3:信息化城市重点项目

  (一)智慧城市工程

  智慧交通构建基于5G的智慧交通通信网络试验平台。建设公共交通车联网系统平台、地铁交通控制系统、地铁轻轨信息交换系统。

  智慧农业构建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基于无线网络的农产品生产、物流、销售全产业链信息平台。

  (二)大数据平台

  重点打造金融服务大数据平台、汽车智能制造大数据平台、卫星遥感图像服务云平台。

  (三)“互联网+”行动计划

  打造网络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基于互联网的装备制造模拟仿真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共享平台、行政审批网络平台。

  第十三章 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

  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出一条集约、高效、安全、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实施“3355”工程,形成“三大体系”引领、“三大板块”隆起、“五大产业”提升、“五大实验区”带动的现代化大农业格局,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第一节 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建设国家粮食生产核心产区,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种植业结构优化调整,打造生态、绿色农业品牌,发展精品畜牧业、都市农业、休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推进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形成优势粮食生产核心区和园艺特产优势带,环主城区周边乡镇形成现代都市农业圈,在县(市)区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布局发展食品加工业基地,构建具有长春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夯实粮食稳产增产基础,深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加快中低产田改造,依靠科技提单产、保总量、增总产,促进粮食、特色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

  发展精品畜牧业。构筑以肉牛、奶牛、肉鹅、肉鸡、生猪、鹿业和兔业等牧业体系为主的现代畜牧业格局。支持标准化健康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每年新建健康养殖场(小区)200个。推进畜禽良种化,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化乡镇畜牧兽医站,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化,建设动物及动物产品溯源体系。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围绕大成、皓月等农产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推行“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基地”的利益联结模式,推进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建设。

  发展特色农业和都市农业。以蔬菜、花卉苗木、食用菌、水果、薯类五大产业为重点,发展特色产业。依托自然生态、田园景观、民俗文化和农业特色产业,积极开发专项休闲产品,建设一批农业休闲、森林休闲、湿地休闲、科普休闲、乡村休闲基地和农业观光采摘园,发展观光休闲农业。

  第二节 建设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大力推广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体系,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体系,全面提升农业水利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多措并举推动现代农业、生态农业生产水平再上新台阶。

  推进增产技术应用。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重点在良种培育、丰产栽培、农业节水、动物疫病防控、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科学储粮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所围绕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和关键领域进行科技攻关,推进重大农技推广项目转化。

  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千村万户上网工程”,建设农村综合智能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病虫害、土壤、气象、品种等基础数据库,在农业物联网、电子商务等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实现突破。

  推进抗旱排涝能力建设。实施涝区治理,建设改造排水泵站,提高排涝能力。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发展节水灌溉。实施水田集中区灌渠硬化工程和旱田节水灌溉工程,推广喷灌、膜下滴灌等高效节水技术,在粮食主产区和露地菜生产基地打造以设施化为重点的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区。

  推进全程农机化作业。重点发展玉米免耕播种、玉米收获、水稻插秧和水稻收获机械,提高粮食生产播种和收获机械化水平,推动农田作业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

  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构建监测预警、应变防灾、灾后恢复等防灾减灾体系。支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航化作业试点,建设农业航化作业机场。建设一批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防洪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开展拉林河、饮马河、伊通河和卡岔河等主要江河支流防洪工程建设。推进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工程和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防御能力建设。

  第三节 建设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提升农业经营专业化水平,推动产品与市场对接,在全省率先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合作社开展联合合作。鼓励家庭农场牵头或参与组建合作社,带动其他农户共同发展。

  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社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农村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结合农田基本建设引导农户自愿“互换并地”、“化零为整”,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

  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在县乡建设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在村级设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库建设。选择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开展农村产权交易试点。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

  专栏4:现代农业重点项目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实施标准化深松整地工程、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工程等重点工程,推进50万公顷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现代畜牧业发展提升工程

  重点推进健康养殖小区建设,规模饲养比重达到70%以上。

  (三)都市农业建设工程

  推进市级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休闲观光园、采摘园、生态餐饮及乡村农家乐服务点建设。

  (四)特色农业产业提升工程

  推进蔬菜、花卉苗木、食用菌、水果、薯类、都市型设施园艺生产等特色产业发展。

  (五)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以防洪除涝、抗旱灌溉为重点,加强涝区治理,实施灌区改造,搞好防洪体系建设,推进旱田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重点发展农民合作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动集约化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七)农业信息化工程

  开展智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智慧农业推广示范基地建设,提高农业气象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完善农业专家系统以及种植、养殖技术、病虫害防治系统。

  (八)农业生态建设工程

  加强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

  第十四章 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实施制造业强市。着力提升制造业基础能力、创新能力和信息化水平,推进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依托长西南、长东北、长西北三大产业集聚区,做大做强汽车、农产品加工、轨道客车三大支柱优势产业,占全市工业比重达到79%。到2020年,全市工业总量达到1.3万亿元,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将长春打造成东北亚先进制造业基地。

  第一节 实施优势产业振兴工程

  提升汽车产业、农产品加工产业、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引领和支撑能力,加快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和经营模式创新,升级存量、创新增量,调整完善技术研发体系、市场开发体系、产品创新体系和销售服务体系,着力建设世界级汽车产业研发生产基地、世界级农产品加工业研发生产基地、世界级轨道交通装备产业研发生产基地。

  建设世界级汽车产业研发生产基地。在长春西南区域,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南)区为核心,以朝阳经济开发区、绿园西新工业集中区、烧锅特色产业园区为外延,布局和发展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以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整车研发和生产基地为目标,瞄准汽车智能化、网联化、轻量化、电动化发展前沿,推动整车中高端车型产能扩张、产品创新和技术升级,优化发展合资品牌汽车,积极发展自主品牌汽车,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和特种专用车,大力提升本地零部件配套能力,加快发展汽车后市场,发展车联网等汽车产业新型业态,形成汽车产业发展新优势。到2020年,汽车工业产值占工业比重调整到55%左右。整车方面,依托一汽集团、一汽大众、一汽轿股、一汽丰越、一汽解放等重点企业,推进一汽大众Q工厂等重点项目,提升企业发展能级,推进产品及技术升级,整车产能稳定在300万辆水平。乘用车重点发展中高端轿车、SUV 、MPV,产品结构向B级以上产品方向调整;专用车走差异化发展路径,以发展中、高档特种专用车为主,重点发展适合于物流系统需求的轻、中、重型各种厢式汽车,服务于提升城市功能发展的各种车辆;大力发展自主品牌车型,提高产业根植性。零部件方面,以扩大总量、提高配套、提升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技术研发支撑、企业互利合作、产业集群打造,形成与整车产业竞相发展的整体态势。依托富奥、旭阳等重点零部件企业,推进中德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园、吉通德国工业园、轴齿工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千亿产值规模的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提高本地零部件企业配套能力。零部件产品重点发展发动机及附件系统、转向及传动系统、多能源动力总成系统等核心技术模块。

  建设世界级农产品加工业研发生产基地。在长春东北区域,以经济技术开发(北)区为核心,打造生物化工产业集群。在现代农业区域,以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五县(市)区为核心,依托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优势,聚焦玉米深加工、畜牧业产品加工、绿色食品加工三大领域,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坚持规模化、品牌化、标准化生产,推动产品向方便化、规模化、功能化、专用化、国际化和天然化方向转型发展。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占工业比重稳定在15%左右。玉米加工业,推进玉米深加工企业联合重组和高端化发展,适度扩大玉米加工量,围绕生物质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生物基产品替代石油基产品、非粮生物质替代粮食资源,重点发展非粮生物化工和生物质能源产业,推动聚乳酸产业发展。畜牧业产品加工业,突破传统加工领域,大力推进畜禽产业链向下游延伸,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绿色食品加工业,开发精制大米、绿色米、有机米、方便米饭和保鲜菜、速冻菜、脱水菜、果汁、果酱等,打造“长春松花江大米”等绿色食品品牌,建设“中国优质粳米之都”。

  建设世界级轨道交通装备产业研发生产基地。在长春西北区域,以绿园经济开发区、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为核心,以合隆经济开发区、宽城经济开发区、皓月清真产业园区为外延,打造轨道客车整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以建立世界领先的现代轨道交通产业体系为目标,依托国家轨道客车系统集成工程研究中心,加快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研发新一代绿色智能、高速重载轨道交通系统。整车方面,着力提高综合产能。依托长客股份、长客装备等重点企业,抓住国内资源整合、国际市场高速发展机遇,实施“走出去”战略,提升综合生产能力,重点发展高速动车组、电气化铁路客车、城市轨道客车、新型地铁客车、出口专用客车、现代有轨电车和高速综合检测列车,建设碳钢车身及高速动车车身综合检修基地,到2020年,综合产能达到5000辆左右。零部件方面,着力提高研发制造水平。依托长客股份、长客装备集聚各类配套企业,完善轨道客车产业链,零部件重点发展转向架及传动系统、制动及连接系统、安全及电子系统、牵引及动力系统和客车内饰系统,到2020年,地方配套率力争提高到50%以上。

  第二节 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

  支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汽车、农产品加工、轨道客车等产业的广泛应用,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实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计划,支持企业瞄准同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加快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引导制造业重点企业延伸服务链条、增加服务环节,从主要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培养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和专业化中小企业。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统筹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兼并重组,完善企业退出机制,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积极化解产能过剩。到2020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达到2200亿元,年均增长8.5%。

  第三节 加快推进制造业智能化

  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提升计算机在制造业研发设计、制造控制、业务流程、产品流通、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水平,构建新型制造体系。实施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推广应用电子技术、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为企业技术改造和“两化”融合提供支撑。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加快互联网技术在制造业的应用,加速向市场、设计、生产等环节渗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为工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奠定基础。加快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化生产线,积极推动重点领域智能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推广实施智能工厂建设示范,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第四节 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鼓励企业争创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从标准体系、质量监测、质量分级、社会共治等方面综合施策,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品牌,加速形成制造业名牌产品的群体优势。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相关体系认证,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支持企业采用贴牌生产经营方式,扩大市场占有率,加快创立自主品牌。鼓励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加大对于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策划、宣传力度,培育壮大名牌影响力,加大对名牌产品的保护,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和著名商标。

  第十五章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坚持市场导向、前瞻布局、改革带动、跨越发展,加强政策集成和资源整合,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为转型升级提供强大支撑。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比重提高到30%左右,打造东北亚新兴产业基地。

  第一节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工程

  在长东北和长西南区域,依托长春新区建设,统筹创新研发工程化、产业化和规模化应用示范,建设先进的技术创新与集成基础设施和配套能力,加速壮大先进装备制造、医药健康、光电信息、生物制造、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滚动实施一批创新发展工程,打造一批百亿级高新技术龙头企业。

  先进装备制造业。依托中航集团长春科技产业园、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园区、通用航空产业园等重点企业和平台载体,围绕智能制造装备、航空航天装备、农机装备三大领域,重点发展汽车专用智能工艺装备、新型自动焊割设备、关键基础件与通用件、智能机器人、3D打印机、数控机床等产品,引进新机型及飞机零部件制造项目,研制生产推扫成像遥感卫星、视频成像遥感卫星等。

  医药健康产业。依托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亚泰生物医药产业园等重点企业和平台载体,重点发展基因工程类药物、生物中药、生化类药物、血液制品、医疗诊断试剂,加快发展高端医疗器械、制药机械和保健品,建设国家医药产业化基地。

  光电信息产业。依托中科院长春光机所、奥普光电、中科光电等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重点发展以激光技术为核心的激光制造和加工产业,以光传感技术为核心的智能仪器产业,以机器人为核心的自动化生产线及物流装备产业,以OLED、LED技术为核心的光显示及照明产业,以卫星遥感图像采集处理应用开发为核心的图像云平台和无人机,推进光刻机、CMOS、“吉林一号”卫星等产业化发展,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延伸,不断壮大光电信息产业集群,建设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

  生物制造产业。依托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富士康科技、中粮集团、大成集团等重点企业和平台载体,重点发展L-乳酸、聚乳酸、二氧化碳基树脂等生物基材料,化工醇、生物树脂、聚酯、生物催化剂、酶制剂等生物化学品,赖氨酸、谷氨酸等新型发酵类产品,建设国家级生物制造产业基地。

  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围绕生物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能源存储等重点方向,利用秸秆等资源,重点发展生物质固体燃料和液体燃料,稳步推进煤层气和油页岩开发利用。新能源汽车依托一汽集团、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等重点企业和平台载体,整车重点发展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产品,零部件重点发展电机系统、动力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多功能的动力总成控制系统等产品,建设国内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基地。

  新材料产业。依托中科院应化所科技创新中心、亚泰集团等重点企业和平台载体,重点发展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生物基材料、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等技术和产业。

  第二节 构建新兴产业增长新格局

  优化新兴产业空间布局,突出发展重点,打造长东北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把长春新区培育成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的核心区。依托国家级开发区建设新兴产业创新发展中心、新技术推广应用中心,推动新兴知识密集产业链快速发展,打造新兴技术和产业汇集地,加速新兴产业特色化集群发展。整合形成若干产业创新中心,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加快形成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新动力。加快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型种子企业。支持一汽、长客等重点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融合全球创新资源,全球布局创新发展网络,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品牌创新企业。

  第三节 完善新兴产业发展环境

  破除阻碍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市场准入的各类障碍,增强政策协调性、针对性和稳定性,营造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加强政府引导性投入,发挥轨道交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的支持作用,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新兴投融资方式。鼓励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采用创新产品和服务。不断完善产学研技术联盟、生产要素保障、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新兴产业资金支撑、公共技术、产品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公信度高的示范平台,促进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和专业化分工协作,形成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新兴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和长效机制。

  专栏5: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

  (一)汽车产业

  重点推进一汽大众Q工厂、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大运力新能源客车、德国大陆电子长春研发生产基地、长春中德产业园、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上海纳铁福传动轴三期、中信戴卡汽车轮毂、航天工业园、迈腾B8L车型技术改造、一汽丰田6ZR发动机、高端轮胎生产、汽车后市场等重点项目。

  (二)农产品加工业

  重点推进中粮集团聚乳酸、九三大豆深加工、正榆1亿只肉鸡产业化、中泰合作食品产业园、杜邦生物酶制剂及纤维素乙醇、达利园、长春旺旺食品牛奶生产项目、正大屠宰及食品加工厂、回头客系列休闲食品生产线、亚太智慧农业与食品安全产业示范区等重点项目。

  (三)轨道客车产业

  重点推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长客集团碳钢车身及高速动车车身综合检修基地、长客350公里动车组制造平台、长客搬迁改造、上海坦达高铁座椅、路通轨道车辆配套、长客装备高铁轮对制造基地、长客年检修240列动车组、长客轨道客车内饰件等项目。

  (四)战略性新兴产业

  重点推进长东北光电信息创新创业产业园、长春光电和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中科院长春应化所新材料创新孵化基地、长春先进装备制造园、通用航空产业园、吉林省星载一体化商业卫星、商用飞机零部件生产、康宁杰瑞生物制药、长生生物疫苗、修正药业农安生产基地、油母页岩综合开发利用、长春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长春通用技术产业园电动车及高能电池、图像传感器芯片项目、长春生物基材料产业基地、富士康新材料产业园、泉德秸秆综合利用、国能生物发电、大力纳米等重点项目。

  第十六章 实施现代服务业提升工程

  坚持走工业和服务业双拉动增长路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打造科技创新服务示范区、产业融合服务先行区、内陆开放服务试验区、品质生活服务引领区,建设东北亚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城市。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7%左右,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达到50%。

  第一节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延伸

  引导生产企业加快服务环节专业化分离和外包。鼓励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创业和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积极培育新型生产性服务业态,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以产业转型升级和提高分工效率为导向,着力发展金融服务业、信息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物流业、人力资源服务业等重点行业。

  金融服务业。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广场周边为重点区域,建设东北亚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完善平台布局,强化集聚和带动功能,重点发展信托投资、产权交易、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打造辐射东北亚的金融发展集聚区。立足实体经济发展基础,释放融资服务需求,拓展资本市场。积极发展金融咨询、汽车金融公司、汽车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高端服务机构。培育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新兴金融市场,建立低碳环保、文化创意、轨道装备、现代农业等产业投资基金。

  信息科技服务业。以长春新区、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等为重点区域,推进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布局建设启明软件园等园区,创建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示范基地,创新发展大数据中心运营服务等新兴信息技术服务。大力发展软件产业,拓展美欧、日本等海外服务外包市场。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依托跨境电子商务等国家试点,建设长春兴隆保税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等重要载体,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推动电子商务模式创新。培育科技创新孵化器,通过合作共建、产权共享、融资租赁、特许经营等方式,利用高校院所科技资源,搭建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重点支持以众创中心为代表的众创空间和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文化创意产业。以国家级开发区以及朝阳区等城区为重点区域,统筹发展文化创意、研发设计等重点行业。依托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等平台载体,推进净月文化产业发展区等集聚区建设,巩固壮大出版发行、演艺娱乐、民间艺术等传统业态,重点布局动漫游戏、视听传媒、数字内容等新兴业态,依托长影集团等发展电影产业,力争将文化创意产业打造成服务业支柱产业,建设区域性文化创意服务业核心区。大力发展研发设计业,依托行业院所及人才优势,重点推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应用,建设专业化、开放型的工业设计企业和服务中心,打造若干个为汽车、轨道客车等产业集群提供配套服务的研发设计集聚区和平台。

  现代物流业。以长春新区、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台区、宽城经济开发区、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等为重点区域,围绕构建“大市场、大流通、大物流”整体发展格局,建设汽车物流、农产品物流、大宗材料物流三大物流体系,调整优化物流产业基础设施布局,重点建设汽车物流配套服务集中区等7大物流集聚区,打造30个区域性专业批发市场。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冷链物流、邮政快递等业态和新兴增长点。推动城市主干物流通道向城市南部、东北方向、西南方向延伸,打造东北亚区域重要的物流枢纽中心。

  人力资源服务业。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切入点,建立完善以创业孵化、企业孵化为重点,以职业指导介绍、高端人才寻访为基础,集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事业务代理、素质技能培训鉴定、信息咨询服务为一体,公共综合服务与产业化市场服务相互支撑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综合载体,建设长春人力资源产业园等重要平台,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开发配置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向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方向发展,为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优化、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第二节 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转变

  促进服务产品和业态创新,推动多种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发展,鼓励发展针对个性化需求的定制服务。鼓励市场主体加强员工培训,支持从业人员参加专项能力考核,推进从业者职业化、专业化。培育知名服务品牌,支持企业规模化、网络化经营。着力发展现代商贸业、旅游会展业、健康养老服务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

  现代商贸业。立足区域性中心城市人流、物流、资金流集聚优势,调整优化商业网点布局,依托各级各类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路,发展以连锁经营等为特点的现代商贸服务业,培养有国内影响力的商贸企业集团,提升辐射带动能力。重点布局新型商贸业态、经营模式和新兴消费方式,推动区域性商品交易中心、专业集散市场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建设。加快商业步行街建设,打造长江路、重庆路、桂林路、红旗街、临河街、西客站、欧亚卖场等地标性区域商圈,同步建设地铁商圈、社区商圈。支持传统商贸服务业与网络信息技术融合,打造线上线下电子商务平台。

  旅游会展业。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区、双阳区、九台区、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等为重点区域,依托核心旅游资源,以旅游精品项目为支撑,培育壮大旅游企业,打造汽车工业、电影文化、航空科教、伪满遗迹、生态冰雪、休闲消夏、温泉养生、历史遗迹、民族民俗、乡村体验等十大特色文化旅游产品体系,建设东北地区旅游枢纽城市和东北亚重要旅游目的地城市。以经济技术开发区、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重点区域,依托东博会、农博会、汽博会、雕塑展、冰雪旅游节、电影节等品牌展会,形成多层次、多元化、多类型、集群式发展的展会格局,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国际会展城市。

  健康养老服务业。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阳区、九台区、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等为重点区域,依托医疗资源、服务机构和基础设施优势,养老服务业重点布局老年康复治疗、护理疗养、文化娱乐等业态,健康服务业重点布局运动健身培训、心理健康服务、健身指导咨询等业态,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培育发展知名健康养老服务品牌,打造健康养老产业园区,形成健康养老服务产业集群。

  房地产业。合理调控商品房市场,引导开发养老、旅游、文化等地产项目,丰富产品供应,满足不同群体住房需求,盘活繁荣二手房交易市场,调整租赁市场管理模式,逐步形成供需基本平衡、结构逐步优化、价格相对稳定的房地产市场。完善物业体系建设。加快无籍房确权登记。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快回迁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各类保障房建设,完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中低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

  第三节 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按照“强化核心、突出主线、拓展空间、优化功能”的总体思路,着力整合空间资源和服务要素,优化现代服务业空间布局。在城市中部核心区域,以朝阳区、宽城区、南关区、二道区、绿园区建成区为主体,推动以金融、文化、总部经济为主的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在城市东南区域,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南)区为核心,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为重点,以双阳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双阳经济开发区为外延,重点打造金融总部、信息科技、旅游会展、文化创意及高技术产业集聚区。

  推进重点行业集聚区建设。依托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引导和鼓励金融保险、商务商贸、文化创意等行业集聚发展,重点建设创意产业园区、休闲旅游度假区、软件服务外包基地、专业物流园区、总部基地等服务业集聚区。

  推进特色街区建设。围绕“改造提升老街区、开发建设新街区、重点创建名街区”,重点培育一批集聚效应显著、文化底蕴深厚、建筑风格鲜明、基础设施完备的特色街区,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集团参与净月“巴蜀映巷”商街、红旗街电影主题商街、重庆路和长江路步行街等特色商街建设。

  推进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围绕“三城两区”重点区域,差别化定位和布局互补性强的综合体项目,着力引进一批高品质综合体项目落位,推进在建综合体项目达产达效,推动形成区域大商务、大商圈氛围。

  专栏6: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

  (一)金融服务业

  重点推进东北亚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金融大数据服务平台、民营金融服务业商街、东北地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东北地区产业交易服务平台等项目。

  (二)信息科技服务业

  重点推进启明软件园、华为云计算数据中心、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园、东北亚动漫网游产业集聚区、卫星遥感图像服务云平台、中俄跨境电商产业园、顺丰电商产业园、朝阳电商产业园、东北亚跨境电商认证交易平台、欧亚e购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项目。

  (三)现代物流业

  重点推进宽城汽车贸易物流园、二道现代物流中心、一汽物流基地、长春铁路综合货场、东北亚综合物流园、空港开发区现代物流贸易园等项目。

  (四)文化创意产业

  重点推进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知和国际动漫产业园、吉林动漫游戏原创产业园、吉广广告创意文化产业园等项目。

  (五)旅游会展业

  重点建设净(月)莲(花山)双(阳)国际休闲度假旅游组团,打造汽车工业、电影文化等十大特色文化旅游特色品牌,提升东北亚博览会、汽博会、农博会、电影节等展会影响力。

  (六)商贸服务业

  重点推进欧亚、吾悦、万达、诺睿德、钜城、中东等商业综合体建设以及巴蜀映巷特色街、重庆路中央商务区、红旗街电影文化特色街区、长江路历史风情步行街、新民大街历史文化街、东新路特色文化街等特色街区建设。

  (七)健康养老业

  构建养老健康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一批集医疗、康复、养老等于一体的养老服务产业园。

  第四篇 协调发展,增强发展整体性

  坚持用统筹思维推动协调发展,优化空间发展格局,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增强发展整体性。

  第十七章 优化空间发展格局

  按照“双心、两翼、多组团”的城市空间发展架构,优化调整生产力布局,拓展发展新空间,形成要素有序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构建哈长城市群

  突出长春作为哈长城市群内核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拓展哈长发展轴,壮大长吉图发展带,强化联接、集聚和传导功能,推进沿线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联动发展。

  建设长春核心。强化长春在城市群内创新引领、产业支撑和要素集散等综合功能,提升城市引领、带动和辐射能力。延伸对外辐射半径,打造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城镇带,加快与四平、松原、辽源等周边城市联动发展,提升核心城市集聚力和辐射力。推动汽车、轨道客车、农产品加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集群布局,打造城市群区域内人口和要素集聚的核心平台,将长春建设成为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东北亚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城市和绿色宜居森林城。

  打造哈长发展轴。促进哈尔滨和长春相向发展,向南延伸至辽源、四平,强化轴线重要节点城市互动联系,推动沿线城镇、产业和人口集聚,建成面向东北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城市发展轴和产业集聚带。

  构筑长吉图发展带。促进长春与珲乌轴线松原、吉林、延边等城市产业互补与联动发展,强化向西腹地支撑作用和向东沿边开放功能,加快长吉一体化进程,形成面向东北亚沿边开放型城市发展带。

  第二节 加快三大板块协调发展

  坚持错位竞争、优势互补,统筹城区、开发区、县域发展,形成“三大板块”协调发展格局。

  开发区。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步伐,充分发挥开发区在城市转型升级中的龙头带动作用。遵循“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的总体定位,以国家级开发区为核心带动省、市级开发区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开发区向创新转型,向集约集聚发展转型,向以特色园区为载体的新型工业化转型,向扩大开放转型,向可持续发展转型。国家级开发区,依托产业、环境和政策优势所形成的洼地效应,推动产业集群和人口集聚,打造创新创业新天地。城区开发区,注重高端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选准主导产业,完善产业链条,打造宜居宜业集聚地。县(市)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依托现有基础,优化功能布局,增强承载能力,打造产业转移主阵地。

  城区。立足“宜居宜业,内涵发展”的总体要求,实现提档升级,切实发挥好对开发区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服务、支撑、拉动和提升作用。充分挖掘利用好历史文化特色和传统商贸业密集、公共资源集中的优势,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朝阳区、南关区,重点发展商务商贸、现代金融、文化创意、健康服务、总部经济、旅游休闲等高端服务业,打造长春中部和南部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生态休闲、都市农业等产业,推进老工业区、独立矿区搬迁改造,打造长春北部、东部和西部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双阳区、九台区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和旅游、养老等现代服务业,打造长春南部绿色生态宜居区和长东北开放转型生态区。

  县域。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入实施“县域突破”战略。以生态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为核心,夯实国家商品粮基地发展基础,承接城区、开发区产业转移,强化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将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建成城区人口50万以上的中等城市,发挥合隆、米沙子、卡伦、奢岭、五棵树、合心、兰家等重点城镇示范效应,提高县域综合实力。榆树市,依托榆树市区和五棵树镇区两大核心,构筑榆五产业经济带,建设哈长城市群区域节点城市和新兴中等城市。农安县,依托珲乌复合交通走廊构建的一级城镇经济发展轴,建设长春西部区域性节点城市、新兴工业强县、现代农牧大县、西部生态示范城。德惠市,依托哈大复合交通走廊构建的一级城镇经济发展轴,建设哈长城市群区域重要节点城市、绿色食品生态城、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城。

  第三节 继续推进三城两区建设

  优化由南部新城、北部新城、西部新城和西南工业区、长东北开发开放先导区构成的“三城两区”总体框架,明确各自功能定位,丰富城市发展空间。

  南部新城。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永春新城为核心,整合城市南部优质资源,加快建设东北亚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重点发展总部经济、金融服务、现代商务、生态休闲、信息服务、科研教育、影视传媒、服务外包和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打造城市副中心、中央商务区和高科技产业发展示范区。

  北部新城。全力推进铁北老工业基地改造,整合城市北部空间资源,推进腾空区开发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改变铁路南北二元分割局面,加快企业搬迁步伐,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培育引进商贸物流、文化旅游、房地产和社会服务业等新型业态,打造长春北部宜居宜业生态区。

  西部新城。围绕西部交通枢纽中心建设,统筹推进西客站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长春西客站交通枢纽北广场,重点发展商务服务、商业居住、餐饮娱乐等产业,完善交通枢纽、综合商务和生态居住三大区位功能,打造长春西部门户。

  西南工业区。依托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南)区、朝阳经济开发区、西新工业集中区现有基础,重点发展汽车整车、汽车零部件、汽车物流、汽车设计与研发、汽车金融、汽车贸易及汽车后市场服务,建设汽车产业创新转型核心区,打造西南产城融合示范区。

  长东北开发开放先导区。依托长春新区建设,高位统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北)区、经济技术开发(北)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和九台、德惠、宽城、二道等各级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光电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临空经济等新兴产业,打造承载长春未来产业发展、改革创新、开发开放的引领区。

  第四节 加快建设长春新区

  围绕打造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的重要平台、东北新一轮振兴发展的新引擎、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区,构建“两轴、三中心、四基地”的发展格局。

  打造“两轴”。哈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轴,依托哈大经济走廊,重点发展高新技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构筑带动哈长、辐射东北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轴。长吉高端服务业发展轴,依托长吉图国际合作走廊,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养老健康、文化休闲、旅游度假等现代服务业,打造立足长吉、面向东北亚的高端服务业发展轴。

  打造“三中心”。长东北科技创新中心,依托与中国科学院合作建设的长东北科技创新综合体,完善光电子、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生态农业等专业技术平台和政务、金融、信息、人才、科技企业孵化、知识产权及国际合作等公共服务平台,组建高技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关键技术取得新的突破,形成科研项目孵化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中小企业培育基地和企业上市融资基地,打造长吉图科技创新中枢。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依托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合作建设的大型铁路综合货场,与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功能互补、联动发展,畅通陆海联运通道,发展跨国物流、内贸外运新模式,形成对外开放的内陆港口和长吉图区域重要的物流枢纽。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依托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优势,搭建文化交流、科技合作、金融创新、国际会展等开放平台,促进东北亚各国人文交流与经贸合作。

  打造“四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重点发展光电子、生物医药、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软件及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产业基地,重点发展汽车、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智能机器人等先进制造业。临空经济产业基地,重点发展运输业、航空综合服务业及物流配送、商务餐饮等配套产业。健康养老产业基地,重点发展健康养老、文化休闲、体育健身等现代服务业。

  第五节 打造净月创新型生态城

  依托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基础,进一步突出生态资源优势、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推动建设“一城”、“一区”、“一高地”。

  建设生态城。着眼城市功能,进一步提高生态建设标准,打造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完善高端商务、休闲、居住及公共服务等功能,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建设面向东北亚的生态新城。

  建设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示范区。着眼产业功能,充分利用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的政策优势,探索以现代服务业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推动主导产业由集群规模化向高效创新化转型,加快打造成为全国深化服务业综合改革的先行区和样板区。

  建设国家科技创新高地。着眼创新功能,抓住科技产业链的高端研发环节,集聚国内外优秀的研发机构,开展技术创新合作,提升科技研发平台及重点领域的研发能力,打造国际研发业务外包承接中心,建设要素集聚、科技先进、人文荟萃的创新策源地。

  第六节 打造东北亚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推进南部新城金融服务中心和净月金融服务中心深度融合,积极整合域内金融资源,优化金融产业布局,提升金融发展层次和服务功能,联合打造立足吉林省、服务全东北、面向东北亚的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加快金融集聚区建设。加大域外金融机构引进力度,鼓励民间资本设立民营银行,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做大做强,积极引进各类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和鼓励风投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类机构发展,优化发展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自律性组织,大力发展以大数据服务、云服务、金融人才培养为核心的金融后援服务业,加快形成机构集聚、业态丰富、服务高效的金融集聚区。打造债权、股权和基金投资平台,培育发展东北区域“三板市场”等股权交易市场,引进科技质押融资等多种融资模式。

  加快培育金融服务新业态。重点发展以金融数据采集、储存、过程记录为核心的金融大数据业务。探索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短期、小额、快速、无抵押的融资服务需求,促进个人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鼓励重点制造业企业成立融资租赁公司,加快过剩产能的输出和先进设备的引进,加速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进程。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重点发展P2P、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金融产业模式。

  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开放度。推进企业上市和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鼓励和支持运作规范、业绩突出的上市公司采取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债和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积极促进国际金融合作,探索培育区域人民币结算中心。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对外业务,围绕建设国家级汽车及零部件基地等,积极拓展金融业务,满足企业融资、国际结算等方面需求。

  第十八章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依托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主线,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为重点,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

  第一节 完善城镇发展体系

  依托哈大轴和珲乌轴构成的大“十字轴”总体框架,按照“多心多组团”的规划理念,优化“1+2+3+N”整体空间布局,形成核心带动、梯次推进、协调互动的市域空间发展格局,打造大长春都市圈。

  提升1个中心。长春中心城市,依托人口集聚、产业发展、配套完善等先发优势,坚持适度外延扩张,疏解城市核心区功能,以合理的空间容量为前提,适度控制开发强度和开发密度,增加城市开敞空间,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强化中心城区核心经济功能,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完善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公共交通等城市支撑系统,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打造2个副中心。九台区和双阳区,强化与中心城市立体多维联系,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承接中心城市冗余功能有序转移,重点发展生态农业、都市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建设生态宜居新城区,打造城市发展新的增长极。

  做大3个中等城市。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立足发挥接城带乡功能,积极承接中心城市产业转移,加快人口集聚、产业集中,打造区域性重要节点城市。

  形成N个城镇组团。结合区位特色、产业特色、环境特色和文化特色,建设奋进、兰家、合心、城西、西新、新立城、奢新、双营、英俊、劝农山、空港、卡伦等12个组团以及永春镇、乐山镇、新湖镇、玉潭镇、山河街道、太平镇、鹿乡镇、齐家镇等22个城镇。

  第二节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注重以人为本、公平共享,推进市内失地农民、市内有地进城务工农民、外来务工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4类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落地,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拓宽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渠道,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保障能力,制定义务教育、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就业创业等综合性配套政策,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并支持引导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第三节 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加快建设城镇组团,提升县城和重点小城镇产业功能、服务功能和居住功能,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统筹城镇规划、地上地下、建设与管理,推进商业网点、居住空间和交通站点合理布局,优化城市功能空间。规范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推进创新城市、智慧城市、绿色城市和人文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内在品质。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扶持外出农民工返乡就业和创业,鼓励本地农民就地就近实现城镇化。

  第四节 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积极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合理构建成本分担责任体系,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供水供电、园林绿化等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自下而上开展“多规合一”试点,推进“多规融合”制度建设。开展扩权强镇试点,创新镇区合作模式,积极开展产城融合改革试验,构建低行政成本的城镇治理模式。加快建立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机制。

  第十九章 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统筹城镇、县域和农村协调发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第一节 壮大县域经济实力

  明确县域发展定位,发挥县(市)纽带作用,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有效载体。提升县域产业层级,实施县域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工程,推动资源深度开发利用、中心城市支柱产业延伸、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县(市)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提档升级。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统筹推进县域水、电、路、信等基础设施与周边城区、开发区有序衔接,加强生态环保设施城乡统一布局,推进中心城区公共服务向周边县域乡镇延伸,加强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提升县域综合承载能力。推进扩权强县改革,推进县(市)在行政管理体制、户籍制度、城乡建设用地、城乡保障制度等方面实现突破,激发县域发展活力。

  第二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按照“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生态优良、传承历史、富庶文明”的要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村庄环境治理水平,统筹城镇和农村协调发展,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建设和危险路、桥改造,提高乡镇、村、屯联通水平。解决农村居民和学校饮水安全问题,确保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实施农村通信现代化项目,促进信息业发展和成果应用。加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连片整治,实施“厕所革命”。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完善农村养老、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关爱留守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推动新农村建设再上新台阶。围绕“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目标,打造一批符合国家、省、市标准的生态乡、生态村,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结合最美乡村建设、生态示范区建设、国家卫生村镇创建,建设100个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推进示范村。

  第三节 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方面推进发展一体化,促进城乡双向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城乡共同繁荣。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区、开发区城镇基础设施逐渐向城郊农村延伸,逐步与农安、德惠、榆树等县(市)周边乡村进行有效对接。统筹推进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的城乡联网布局,加快推进双阳、九台与长春近郊结合部的改造。优化城乡公共服务配置。提升城区周边农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实施周边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试点,鼓励市区教师、医务人员等专业人才下乡。强化周边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科学合理引导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聚,建设20个特色产业乡镇,以特色产业支撑发展特色乡镇,增强乡镇公共服务能力,重点扶持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乡镇社会事业发展,逐步实现城乡间人才、资金、技术以及信息的合理双向流动。

  第二十章 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全面提高市民道德文明素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城市文化影响力,打造东北亚现代文化名城。

  第一节 全面提高文明素质

  坚持以德育人、以文化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倡导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全面提高市民道德文明素质。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通过舆论宣传、文化熏陶、行为实践和制度保障,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坚定信念,外化为具体行动。

  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向善的道德意愿和道德情感,维护好、发展好长春市“最具人情味”、“最具幸福感”等具有地方道德文化特色的荣誉称号。结合当代主流文化价值,打造百花齐放的文化氛围。

  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道德实践、学雷锋志愿者活动、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创建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培育良好家风、乡风、校风和行风,营造现代文明风尚。

  第二节 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

  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双轮驱动,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提供昂扬向上、多姿多彩的精神食粮。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城、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面向基层增加公共文化投入,加快推进重点文化惠民项目落地。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加快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加快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社会开放步伐,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强化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大院建设,提高四级服务网络建设标准,满足群众对于文化事业基础设施的需求。

  加快发展现代文化产业。推进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骨干文化企业和创意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与科技、创意、金融、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强化电影节、雕塑节等文化载体作用,鼓励专业艺术生产,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旅游、文化会展、影视传媒、数字出版等新型文化业态,打造创意科技园、文化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不断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强化文化行政部门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网络建设管理,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扶持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的政策措施。

  第三节 加快建设文化强市

  弘扬“宽容大气、自强不息”的城市精神,实施文化兴市战略,发掘城市内涵,塑造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形象。

  提升城市文化形象。注重对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围绕汽车文化、电影文化、雕塑文化、冰雪文化、警示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彰显城市文化形象。建设市博物馆、市雕塑艺术博物馆、市档案馆等标志性艺术场馆设施,提升城市文化设施承载力。

  拓展文化交流空间。加强与国际各层次文化机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文艺展演、文化论坛等活动,提高城市文化国际知名度。大力实施文艺“走出去”战略,依托东北亚博览会、雕塑节、动漫节等展会平台,扩大动漫、雕塑、剪纸等本土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开拓国际文化市场。建立健全文化对外交流机制,提升关东文化等东北特色文化国际影响力。

  第五篇 绿色发展,建设绿色宜居森林城

  围绕建设绿色宜居森林城,坚持“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积极谱写绿色、宜居、生态、美丽长春新篇章。

  第二十一章 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

  坚持以人为本、管建并举、管理为重、安全为先的原则,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优化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加强地下空间管理和开发利用,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构建高效、有序、安全的城市现代化管理格局。

  第一节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城市公路、铁路、航空互联互通的交通路网布局,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城市现代综合立体交通体系。

  提升城乡路网建设水平。完善以“一环两横三纵”为主框架的快速路网体系,建立以轨道交通和城市快速路系统为骨架的城市立体交通体系。推进“农安-德惠-九台-双阳-伊通-公主岭-农安”环线建设,形成1小时经济圈路网。

  加强铁路航空通道建设。提升长春站综合换乘能力,启动建设长春西站北广场。推进长春铁路枢纽客进货出、客货分离,实施货运西环线建设,启动长春北编组站外迁至米沙子工程,形成放射状铁路线格局。加快推进龙嘉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建成龙嘉机场综合交通换乘中心,启动快速轨道交通空港线和机场快速路等重点工程。引入基地航空公司,开发国际、国内航线,形成以客运为主、货运为辅的东北亚空港枢纽。

  大力发展轨道交通。优化轨道交通布局,续建地铁1号线、2号线,实施地铁1号线南延和2号线东延、西延工程。建设轻轨北湖线一期工程、轻轨3号线延伸工程,启动快速轨道交通5、6、7号线前期工作。

  加快创建“公交都市”。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公共交通运营场站的整体规划和建设,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布局,建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台,增加公交专用通道数量。推进公交智能化,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地面公交为主体、出租车为补充换乘高效的公共交通网络,实现交通工具无缝换乘,到2020年,公共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0%。

  推进静态泊车设施建设。实施静态泊车发展工程,依据城市发展科学预测车位需求,合理规划静态泊车设施布局,挖掘存量、优化增量,支持民间资本投入,鼓励市场化运营,实现静态泊车布局网络化、结构合理化、经营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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