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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热电联产改扩建重点工程 推广分布式能源供热

2016-06-27来源:中国火力发电网 点击:166次

《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纲要规定“十三五”期间, 优化水、电、热、气资源能源要素布局,加强水厂、热电联产、气网建设,拓宽能源域外引入渠道,实施以综合管廊为重点的城市管网新建和改扩建工程,提升资源能源要素保障能力。主城区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为辅,倡导使用清洁二次能源,开发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实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推进热电联产改扩建重点工程,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热。实施特高压外送输电线路工程,加大城区电站(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形成以220千伏和66千伏电网为配网的电网结构。续建东南热电厂、扩建长春华能热电四厂、升级改造热电二厂、三厂,扩充电网输电、变电、配电能力。实施“气化长春”工程,加强中心城区气源结构调整。改造中心城区管网,加强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建设日处理天然气150万立方米天然气装置及附属配套设施。到2020年,城市综合气化率保持在99.2%左右。全文如下: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 年)规划纲要,主要阐明未来五年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任务和政策取向,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导向,是全市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景。第一篇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时期,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推进“四个着力”,发挥“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实现“五个突破”,在解放思想中凝聚发展“新气场”,在改革开放中培育发展“新动力”,在转型升级中构建发展“新优势”,在改善民生中定位发展“新坐标”,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章 发展环境“十二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建设幸福长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目标,以振兴发展、转型升级为主题主线,全力实施国家 “一带一路”战略、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构建哈长城市群,建设长春新区,打造吉林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坚持走工业和服务业双拉动增长路径,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从经济发展看,总量规模不断壮大,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效益持续提升,开发开放明显增强。经济实力稳步增强。2015 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5530 亿元,是“十一五”末期的 1.7 倍,年均增长 9.3%;人均 GDP 超过 1 万美元,是“十一五”末期的 1.7 倍;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 8658.2 亿元,是“十一五”末期的 1.5 倍,年均增长 8.5%;固定资产投资 5 年累计完成 17339 亿元,是“十一五”投资总额的 1.8 倍,年均新增投资超过 1500 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 2409.3 亿元,是“十一五”末期的 1.9 倍,年均增长 13.4%;全口径财政收入达到 1078.2 亿元,是“十一五”末期的 1.9 倍,年均增长 13.9%。结构调整稳步推进。三次产业比重由 7.6:51.7:40.7 调整到 6.2:50.1:43.7。种植业占农业比重由 47%提高到 51%;汽车产业产值占工业产值比重由 59.7%下降到 55.9%,“三优五新”产业占比由 80%提高到 96.5%,地方工业占比由 42%提高到 48.7%;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由 44%提高到 46%,服务业地税收入占地税总收入比重达到 63.4%;民营经济占 GDP 比重由 41.6%提高到 45.5%。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 11.1%和 11.7%,与 GDP 增长同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实现 773.7 亿元,年均增长 10.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税总额实现 1281.5 亿元,年均增长 10.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资产达到“十一五”末期的 1.3 倍。全口径财政收入占 GDP 比重由 16.9%提高到 19.5%,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由 78%提高到 80%。“吉林一号”卫星成功发射,中国标准动车组顺利下线。开放格局稳步优化。进出口总额达到 140 亿美元,年均增长 1.2%。实际利用外资 5 年累计达到 218 亿美元,年均增长 16%,外商投资企业达 4027 户。世界 500 强企业达到 70 家。与 170 多个国家建立经贸合作关系。净月经济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皓月清真产业园区、空港经济开发区、长德新区晋升为省级经济开发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营。长春新区申请建立国家级新区。开发区占全市经济总量的 70%左右。从社会发展看,就业创业形势良好,民生保障扎实有力,综合治理创新推进,公共服务全面加强。就业形势稳中向好。积极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城镇登记失业率每年控制在 4%以内。“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5 年累计开发就业岗位 74.1 万个,转移农村劳动力 580 万人次。加快建设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新注册市场主体 8.5 万户,新登记私营企业接近 2 万户。民生福祉稳中扩面。实施幸福长春行动计划,连续八年蝉联“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医改工作成果显著,首创建立“721”模式的资金保障机制、“同城同价”的药品管理机制、 “三险统一”的报销补偿机制。新农合基本实现全覆盖。5 个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取得成效,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城乡统筹实现制度衔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人数分别达到 202.5 万人、407 万人和 92.2 万人,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186.4 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分别提高 64.5%、151%。大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 67.2%和 100%。保障性住房开工面积 163 万平方米,竣工 88 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拆除 713 万平方米,回迁 550 万平方米。“暖房子”工程完成改造 5377 万平方米。公共服务稳中提质。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新建、改扩建 136 所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持续扩大。构建 86 个大学区,义务教育均衡水平得到整体提升。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有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实现所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零障碍入学”,实现“同城同待遇”,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获得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称号,市县两级文化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体育人口达到 50%,成功承办全国第十二届冬季运动会、瓦萨国际越野滑雪赛等国内国际赛事。惠残政策保障更加完善,开展残疾人康复救助、贫困家庭教育资助、就业扶助、公益捐助。对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和无障碍改造。各类养老机构达到 515 家。综合治理稳中求新。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实现“零审批”。构建“人性化、网格化、信息化、法治化”社会治理模式,创建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拓宽信访接待渠道,提高市长公开电话、局长接待日工作水平。从城市发展看,发展格局不断清晰,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市格局优化实现新进展。“三城两区”建设全面推进, 市区建成区面积超过 500 平方公里,建成纵连南北、横贯东西的高铁骨架。生产力布局调整优化,产城融合进程加快,开发区、城区、县域三大板块协调互动发展格局已经形成。成立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九台撤市设区。成为首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城镇化率达到 58.6%。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两横三纵”快速路投入使用,覆盖全市 90%以上的城区、开发区,城市迈入立体交通时代。轻轨 4 号线投入运营,实现与 3 号线贯通换乘,形成地上轨道交通骨干环形网络。地铁 1 号线、2 号线建设稳步推进。长春西站综合换乘中心、长春站综合换乘中心北枢纽投入使用。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 2.27 万公里,是“十一五”末期的 1.1 倍。五大净水厂日综合生产能力为 117 万立方米。总装机容量达到 3674.6 兆瓦,是“十一五”末期的 1.2 倍。城市综合气化率达到 98.6%,比“十一五”末期提高 0.6 个百分点。城市热化率达到 90%,比“十一五”末期提高 5 个百分点。城市环境建设取得新突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主要指标达标率保持 100%。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 163 万吨,污水处理率达到 86.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0%。单位 GDP 能耗为 0.45 吨标煤/万元,5 年累计降低 16.5%。生态区建设面积达到 1.9 万平方公里。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百花园、百草园等公园建成开放,市区公园达到 56 个。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 11.6 平方米。在看到发展成就的同时,还要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市场化程度不高,制约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市场尚未在资源要素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在工业“一柱擎天”和结构单一的“二人转”产业体系,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县域经济实力有待提升,城乡二元结构特征仍然明显;动力转化不顺畅,科技成果熟化和转化能力不强,中间试验、应用技术开发和转化环节薄弱;稳增长压力较大,投资、消费需求增长动力减弱,有效供给不足,进出口始终是短板;对外开放度不高,在东北亚乃至国际经济大循环中的重要地位尚未形成,经济外向度、对外吸引力、内外融合度不高;绿色发展需要强化,资源利用率不高,生态环境承载压力较大。

“十三五”时期,长春将进入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期、建机制增活力的攻坚期、新优势新动力的形成期、补短板建小康的决战期。

从区域发展环境看,国家启动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实施“一带一路”和长吉图战略、构建哈长城市群,有利于我市承接国家政策,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试点等国家级试点建设,加快先行先试、推动转型升级、提升整体实力;有利于我市推动长吉图开发开放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启动建设长春新区,谋划建设东北中韩自贸区示范市,强化通道融合、产业融合、平台融合,打造中蒙俄经济走廊节点城市和东北亚经济的重要引擎;有利于我市明确在哈长城市群中定位,形成东北区域经济增长极,做大做强区域性中心城市,推动实现城市升级晋档。

从经济发展环境看,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新型城镇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利于我市破除制约老工业基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明确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根本上解决市场化的问题;有利于我市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释放城镇化发展需求,承接城镇化发展红利;有利于我市加快打造吉林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建设创新型战略高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经济综合实力。

从社会发展环境看,国家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建设幸福长春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和谐统一,优化社会综合治理、提供有效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向经济增长看齐、社会保障向全覆盖迈进、公共服务向均等化发展,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全面提升。

“十三五”时期,我市处于应对挑战、化解难题、爬坡过坎、滚石上山、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的同时,集中精力解决好发展内在矛盾障碍,又要保持战略定力,积极主动地认识、适应、引领新常态,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第二章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吉林调研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新一轮振兴发展为主题,以建设吉林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为重点,坚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发挥“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努力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奋力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努力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追逐“长春梦”。

贯彻指导思想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和深层次矛盾问题,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坚持“加减乘除”一起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改变偏重化工型、偏资源型、偏传统型的产业结构,改变工业“一柱擎天”和结构单一的“二人转” 产业体系,改变初级产品居多的单一产品结构。坚持群众路线,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全面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

坚持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相结合。坚持底线思维,实施定向定项精准调控,优化投资结构,拉动消费增长,提升出口贡献率,推动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坚持战略思维,强化发展方式转变、发展质量效益提升和发展后劲蓄积,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通过有效市场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通过有为政府调控弥补市场失灵、建设法治环境、保障公平竞争、完善市场监管,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

第三章 发展目标

牢牢把握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转变发展方式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确保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新突破,加快建设吉林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和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到 2020 年实现 GDP 和城乡居民收入比 2010 年翻一番,经济总量力争突破 8000 亿元,年均增速保持在 7%左右。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物价水平控制在合理区间。

结构调整取得实质进展。农业向现代化转型、制造业向先进智能转型、服务业向优质高效转型,三次产业迈上中高端水平。加快拉长补短、结构优化,推动经济由投资拉动向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转变,投资效率和企业效率明显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出口实现明显突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城镇化质量进一步提高。

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创新创业活力竞相迸发。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创新要素配置更加高效,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提升,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力打造创新型城市。

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进一步完善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富裕,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治理向普惠、均衡、共享转型。人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公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安全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现行标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改革开放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同市场完全对接、充满内在活力的体制机制,建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内外联通水平明显提升,国际国内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形成全方位大开放格局。

城市发展取得新进展。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显著增强,城市硬实力和软实力同步提升,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综合承载力和竞争力同步增强,实现城市发展向创新、生态、宜居转型。

第四章 发展理念

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遵循“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社会规律”三大规律,必须遵循“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国、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党的领导” 六大基本原则,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

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政府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吉林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

坚持协调发展。必须牢牢把握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城市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城市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增强发展协调性,必须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积极构建哈长城市群。全力打造长春新区。

坚持绿色发展。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建设绿色宜居森林城。

坚持开放发展。必须立足吉林省、放眼东北亚,顺应长春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深入实施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强化腹地产业支撑作用,探索建设中韩自贸区,打造开发开放平台载体,强化对外经贸文化交流,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强化长春在全球经济大循环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幸福长春。

第二篇 加快全面振兴,开创发展新局面

按照“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四个着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建立完善市场体制机制,实现动力转化保持稳定增长,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加快实现新一轮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第五章 全面推进深化改革

按照“国企改革要深化、民营经济要发展、简政放权要彻底、市场活力要增强”的要求,依托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等重要载体,推进以经济体制改革为核心的全面改革,健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

第一节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切实解决“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问题,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以“三张清单”为突破口,推进简政放权,拿出“权力清单”、理出“责任清单”、给出“负面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审批通用平台,实现部门内与部门间审批信息共享。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第二节 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

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城市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更好服务重大战略目标。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行统一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政策,转换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强化出资人监管和外部监督。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竞争类国有企业引入社会资本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国有企业负责人分类分层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央企“四供一业”剥离进程。

第三节 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重点,着力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住供给约束、供给抑制和供给结构老化等主要矛盾。通过深化改革全面提高劳动力供给效率,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土地供给效率,降低资源供给成本;提高金融供给效率,降低资金供给成本;提高制度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创新效率,降低技术供给成本。全力加快汽车整车等工业产品结构调整,以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全力加快服务业业态结构调整,以新业态满足新需求;全力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新思维实现新突破。通过实施工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工程、服务业转型升级工程和现代农业提升工程,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培育新动力,积蓄新能量,实现新发展,开启经济社会发展新周期。

第四节 加强专项领域改革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中长期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研究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放开市场准入,鼓励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促进投资主体市场化、多元化。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多种融资模式,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稳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第五节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民主法治体制改革,加强协商民主的广泛性、多层性,促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健全责权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改革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体制,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教育、卫生、社保、人口等领域综合改革,构建全民公平享有公共资源的服务体系。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第六章 建立完善市场体制机制

健全要素市场体系,强化金融发展支撑,规范市场秩序环境,发挥市场中介作用,全面提升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化水平。

第一节 健全要素市场体系

建立健全统一的市场交易平台、机制和规则,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提高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试点。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交易规则,建立公开交易平台和服务监管制度。制定土地征收目录,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完善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健全农村建设用地收储制度,开展宅基地融资抵押、适度流转、有偿退出试点。

建立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统筹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实行平等的就业准入和同工同酬制度。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转移接续便利性,消除劳动力流动后顾之忧。

发展技术交易市场。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促进科技成果资本产业化。加强各类技术交易平台建设,健全技术交易规则,鼓励技术转让、集成化服务等技术交易方式。发展壮大技术中介服务机构。

第二节 构建现代金融体系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开放包容、普惠高效、安全稳健的现代金融体系,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丰富金融机构体系。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发展普惠金融,发展多业态中小微金融组织,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促进互联网金融依托实体经济规范有序发展。稳妥推进金融机构开展综合经营。

健全金融市场体系。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小额贷款、融资担保机构发展。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搭建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物权融资登记托管交易平台和债券融资增信平台,推动本地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规范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积极构建再担保体系,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担保格局。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第三节 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加快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市场公平有序竞争。

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规范生产、经营、交易等市场行为。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执行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生产、能源消耗、环境损害的强制性标准。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实施企业破产。对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市场主体,严格依法处罚。

完善监管体系和方式。实行综合监管和执法,解决多头重复执法问题。加强协同监管,强化监管执法信息共享,健全执法协作联动机制。规范监管执法程序,依法公开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实施在线即时监督检测,健全与“先照后证”改革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健全社会化监管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第四节 发挥市场中介作用

培育发展市场中介,加强能力建设,发挥其中介服务和行业自律功能。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建成服务市场、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中介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部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事项或环节交由市场中介承担。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对市场中介的监督管理。

第七章 实现动力转化保持稳定增长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挖掘增长潜力,培育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拓展发展空间,突出“稳工业、稳投资、稳财政、稳重点企业”等关键环节,实现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加快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去泡沫,推动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均衡发力,确保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第一节 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

把握国家投资政策导向,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对基础设施、科技创新、社会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强化招商引资,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现代农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拓展新兴产业、“互联网+”等新的投资领域。围绕重大工程包,谋划实施一批补短板、上水平、增后劲的重大工程,确保项目接续,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产业发展着力推进现代农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等领域重点工程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水电气热要素保障等领域重点工程项目,民生改善着力推进卫生、文化、教育、体育、健康养老、房地产等领域重点工程项目,生态环保着力推进河湖治理、水源地湿地保护、森林绿地建设、污水及垃圾处理等领域重点工程项目。

第二节 强化消费的基础作用

适应个性化、多样化消费趋势变化,引导和更新居民消费理念,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创新消费供给,鼓励大型零售企业集团扩大连锁经营规模,深度融合 “互联网+”,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和集约化。培育消费热点,扩大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领域信息消费,推广新能源汽车等绿色消费,推进旅游休闲和文化体育消费,鼓励养老健康消费,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和汽车消费。营造消费环境,完善城乡流通网络,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营造便利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加有效供给,全面推进品牌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创建长春品牌。

第三节 加强出口的促进作用

坚定不移实施“走出去”战略,培育多元化国际市场和外贸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一汽、长客、欧亚、东北工业集团等有实力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域外市场,重点在装备制造、冶金建材、食品加工、商贸流通等领域开展对外合作,培育外向型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优化外贸结构,支持企业以并购方式获取国际知名品牌,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提升出口产品附加值。发展服务贸易,推进服务外包和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外贸服务模式,完善出口服务体系,推出有利于扩大出口的金融产品创新和信贷安排,增强服务出口能力。

第四节 加强定向定项精准调控

完善政策工具箱,创新调控方式,建立中观经济单元调控体系,更加注重扩大就业、稳定物价、调整结构、提高效益、防控风险、保护环境。加快建立现代统计体系,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经济运行信息及时性和准确性。完善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体制,及时调度经济运行情况,准确把握运行特点和异常变化,有针对性调整政策措施。加强形势研判和政策跟踪,密切关注新常态下国内外经济形势,把握好国家和省里政策的调整变化,做好政策对接。

第八章 着力推进结构调整

紧紧围绕全面振兴发展,坚持多策并举,坚持“加减乘除”一起做,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所有制结构调整、财税结构调整和人力资源结构调整,破解制约老工业基地发展的结构性障碍。

第一节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围绕破解工业“一柱擎天”和结构单一的“二人转”产业体系问题,坚持“拉长补短”,走工业服务业双拉动的增长路径,着力推进以产业结构调整为核心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法人治理结构调整。补齐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短板,推动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二产拉动向三次产业协同拉动转变,推动产业融合发展、集群发展、高端发展,推动产业发展从价值链低端向价值链中高端、从成本竞争向质量技术品牌服务竞争、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加快构建多业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企业结构优化调整,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有序转移、集群集聚,引导产业组织结构由小而散、大而全向集中度高、分工细化、协作紧密方向发展。推动产品结构优化调整,通过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通过创建自主品牌改变“低端锁定”,推动产品结构向品质化、高端化转型。

第二节 促进所有制结构调整

紧紧围绕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布局,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第三节 深化财税结构调整

实施涵养税源策略,以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调整为路径,更加注重质量效益、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深化财税结构调整,抓好重点税源行业企业,不断优化税源结构,不断扩大税源规模。集中政府财力,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重点用于有利于扩规模、增效益、调结构的项目,以项目建设促进税源结构的调整。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以政策引导促进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总部经济、金融保险、服务外包等业态发展,壮大主体税源行业,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支持大中型制造业企业剥离物流、科技研发、贸易营销等非主营业务,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盘活税收存量,扩大地方税收收入。规范税收归属和税收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强税收征管,完善综合治税体系,强化发票使用和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最大限度减少税收流失。

第四节 推进人力资源结构调整

注重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型和社会工作等各类人力资源队伍建设。突出“高精尖缺”导向,积极培养和引进中高端和紧缺型人才,紧紧围绕国家千人计划,加快引进学科带头人、优秀中青年专家等高精尖人才和实用型人才,建设留学人员创业园,打造人才慧谷。改革实用型人力资源培养模式,引导推动人力资源培养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进中高职、本科及专业研究生教育衔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产学研用联合培养人力资源工程,加快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加大职业技术技能培训力度,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实训基地,增强就业创业能力,丰富服务城市发展的人力资源层次和结构。

第九章 积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依托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建设,优化“一区多点”民营经济布局,实施“全民创业、招商引资、素质提升、集群发展、市场培育”系列工程,打造民营经济集聚区和孵化基地,形成有利于民营经济簇群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到 2020 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达到 60%,力争建设成为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城市。

第一节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落实简政放权政策,建设服务体系,优化民营经济发展软环境。

打造政策环境。落实体制机制、结构调整、市场准入、要素配置、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等方面的配套改革措施,破解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的创业模式,扎实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软环境。

建设服务平台。整合资源打造人才培训、融资担保、创业咨询、事务代理、管理诊断、信息网络、法律维权、公共技术、电子商务、市场开拓等十大服务平台。

强化素质提升。开展“万名创业者、万名小老板和万名企业家”培育工程,积极培训创业者、小老板和企业家。完善技术创新机制,采取股权激励、项目扶持等有效措施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人才培养开发、发现评价、选拔使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机制,吸引高层次创业人才、技术人才和职业经理人进入民营企业。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打造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

第二节 培育民营经济发展主体

鼓励全民创业,全面培育创业创新型小微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带动力强的大型民营企业,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覆天盖地的局面,为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培育生成小微企业。实施“新办小微企业资金扶持计划”、“万名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等措施办法,制定扶持政策,降低创业成本,促进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形成。

培养成长中小企业。实施小微企业成长跃升工程,扶持个体工商户成长为私营企业,促进小微企业成长。重点扶持成长性强、自主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民营中小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扶持壮大大型企业。围绕现代农业、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制定实施资金扶持、市场开拓、品牌创建等政策措施,鼓励民营经济做大做强,打造一批几亿、几十亿、上百亿级的龙头企业。

第三节 推进民营经济集群发展

推进民营经济簇群创新发展,发展一批民营经济产业集群,规划一批民营经济特色园区,建设一批民营经济创业孵化基地。围绕现代农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按照“土地集约、企业集中、产业集聚”的总体要求,构筑千亿级、百亿级和 50 亿级的产业集群梯次结构,形成汽车及零部件、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现代物流、商贸商务服务、软件产业、光电信息、生物医药、文化创意、旅游会展等 60 个中小民营企业集群,60%产业集群的集聚度达到 70%以上,形成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集群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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