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中国广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在广东省深圳市订立了《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46%股权、中广核苍南第二核电有限公司51%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拟向中广核收购其持有的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46%股权、中广核苍南第二核电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价格总计834701.95万元。
中国广核表示,公司A股上市前,中广核保留若干核电相关业务,包括仍处于相对前期或规划中的核电相关业务,中广核就此作出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将根据保留业务的发展情况,将上述保留业务转让给公司,公司享有对中广核拟出售保留业务的优先受让权和收购选择权。截至本公告日期,在中广核的保留业务中,标的公司拥有的三个核电项目中已有3台机组正在全面建设过程中、1台机组处于FCD准备阶段、2台机组处于核准前的准备阶段。中广核为持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将持有的苍南核电、苍南第二核电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后,将进一步扩大本公司控股核电机组的装机规模及储备的核电项目,持续巩固本公司在核电行业市场地位和长期竞争力,是实现本公司未来核能发电量增长和业绩增长的有效方式,也是提升本公司于核电行业市场地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途径。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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