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固废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占地面积39280.47平方米,在原乐亭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场工程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河北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冀发改投资〔2016〕1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将乐亭县固废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信息公告,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和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社会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乐亭县固废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乐亭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原乐亭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场院内。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在原乐亭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场工程基础上进行的改扩建,原厂区总占地94247.10平方米,功能分区主要包括管理区、预处理区、焚烧区、填埋区、渗沥液区等。焚烧发电工程占地面积39280.47m2,总建筑面积20673.6m2,改扩建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30420.8m2,固废处理规模为生活垃圾450吨/天,RDF50吨/天。保留原有的办公楼、预处理车间、地磅房、门卫房,扩建封闭式卸料间、料坑间,新建生活楼、主焚烧车间、综合泵房、油泵房、栈桥、烟囱、工业及消防水池等建构筑物。新增工艺设备274台套。
项目建设期:2年
项目总投资:21074.46万元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分析项目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判断风险程度;
4.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本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工程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工程建设持什么态度(支持、反对或无意见)。
2.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乐亭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金融街53号
邮编: 063600 联系人:韩春光
电话: 0315-4625979 电子邮箱:ltxcgj@163.com
公告发布单位:乐亭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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