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
1、项目名称:5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阮家圩村
3、建设单位:扬州市洁源光伏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拟投资4950万元,在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阮家圩村建设5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主要为建设总规模为5MW的并网型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升压设施、配套设施。项目以110kV电压等级架空出线,接入附近110kV电站。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水:组件清洗废水一部分经蒸发损耗进入大气,另一部分直接进入鱼塘;生活废水经化肥池处理达到达灌溉标准,用作农灌,不外排。
②废气:无
③噪声: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界处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④固体废物:废光伏组件回收公司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17年1月9日-2017年1月13日在扬州市邗江区环境保护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87892501 0514-87896760
传真:0514-87883594
通讯地址:扬州市兴城西路205号
邮编:22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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