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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东电厂用地取得新疆国土厅批复

2016-09-28来源:中国火力发电网 点击:70次

9月26日,准东电厂项目建设用地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复(新国土资用地〔2016〕165号)。

今年1月开始,按照当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该厂在取得项目选址、土地预审、核准批复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后,逐级上报了项目土地报批报件。经过两次用地材料补证,7月中旬,该厂用地事宜由昌吉州人民政府发文上报自治区国土厅;经厅长办公会审定并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国土厅下发了该厂项目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根据批复文件,该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取得建设用地32.5110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以有偿方式提供。

目前批复文件已发至昌吉州国土局,待取得正式文件后,该厂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手续办理程序,继续按要求做好用地手续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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