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开展北流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北流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
(二)项目概述:北流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位于广西北流市民安镇兴上村甲丫冲(已建北流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内),厂区总占地面积64130.41m2。项目拟采用炉排炉焚烧技术,主要处理北流市全市管辖区域(包含22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278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实现区域内生活垃圾统筹处理,提升环保效益和规模效应。项目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700 吨,配置2×350t/d 机械炉排炉+2×12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处理生活垃圾量25.55万t,主要设备包括:处理能力为350t/d的多级机械炉排炉、装机容量12MW的汽轮发电机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厂房、综合水泵房、渗滤液处理站、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固化飞灰稳定化车间及冷却塔、烟囱、通风设施、给排水工程等配套工程。
(三)项目污染治理措施:本项目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 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工艺,烟气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规定限值,通过80m高烟囱排放。焚烧产生的炉渣送至厂外进行综合利用。飞灰拟在厂内采用水泥-螯合剂稳定固化处理后,达到《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1996)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浸出毒性标准要求后,将固化后的飞灰固化物运送至北流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项目垃圾渗滤液经厂内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 UASB厌氧反应器+MBR 生化处理系统+NF 纳滤膜+RO 反渗透膜”)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和循环水补充水水质标准等有关水质标准后,回用作为循环冷却补充水,废水不外排。生产生活污水经厂内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 UASB 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 纳滤膜+RO反渗透膜”)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的有关水质标准后,回用作为厂区道路洒水、绿化用水及循环冷却补充水,废水不外排。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环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评报告书编制阶段。第一阶段,开展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识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子,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制订工作方案。第二阶段进行进一步工程分析,开展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第三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②认为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③项目建设期、营运期主要的环境影响;④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⑤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流市市政市容管理局
地址:广西北流市朱砂路B4区6号楼6号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涂加恒 0775-6299381
邮箱:463347437@qq.com.cn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902号
通讯地址:青秀区佛子岭路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B3栋1401-1403号
邮编:530028
联系人及电话:雷勋杰 0771-5881118
邮箱:bohuan@bohuanchina.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方式
请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北流市市政市容管理局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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