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融保达高邮龙虬50MW风力发电项目由高邮市鑫宏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投资42036.15万元建设,建设地点位于高邮市龙虬镇,场址中心坐标32°56.636′北、119°31.495′东,海拔在1-3m之间。场址南北长约6km,东西宽约7km。本项目总规划装机容量为50MW,拟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为120m,每台风电机组配置一台35KVA箱式变压器,总计25台。年上网发电量为9732.5万kW·h, 龙虬周山共用一个110kV变电站,拟以1回110kV线路接入系统变电站。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邮市鑫宏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光华
电话:13901448225
公司地址:高邮市龙虬镇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叶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5-52201477
邮箱:hblmj@139.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评价委托、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制定工作方案、公众参与、初步工程分析、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主要工作内容
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
高邮市鑫宏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融保达高邮龙虬50MW风力发电项目,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目录中,属于《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第十三条“能源”第19“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建设项目选址可行
本项目位于高邮市龙虬镇,项目所在区域无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与敏感保护目标,距厂界300m范围内无居民生活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属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非敏感区,选址合理可行。
3、清洁生产分析
风力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它不同于火电项目,不用消耗任何燃料;不同于水电项目,不需要建设大面积的水库以做调峰使用,它只需要利用当地的风资源就可以将风能转变为电能,而整个生产过程中不消耗燃料,不产生污染物。风电场建成后不仅为当地提供清洁能源,同时还为当地新增添了旅游景点。
本项目装机容量为50MW,年上网电量为9732.5万kW·h,与目前的燃煤火电厂相比,按消耗标准煤360g/kW?h计,每年可为国家节约标准煤3.50万吨;按消耗纯净水3.1kg/kW?h计,每年可节水30.17万吨。同时还可极大的节约建设火电厂所需要的永久征地和灰渣储存所用的土地。
与目前的火力发电厂相比,若烟尘排放量按1.8g/kW?h 计,SO2排放量按6.5g/kW?h计,NOX排放量按15g/kW?h计,灰渣排放量按119.45g/kW?h计。则本期风电工程减少的污染物排放量:烟尘175.19吨/年、SO2632.61吨/年,NOX1459.88吨/年,灰渣排放量1.16万吨/年。
本项目在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同时,场内电气设备采用节能无污染型设备,由上述分析可见,项目的建设对于保护环境、减少大气污染具有积极的作用,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4、建设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设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染物发生量较少,且随着施工的结束而停止,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建筑污水经沉淀后达标排放,沉淀出来的泥沙填埋于工地,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粉尘由施工部门采取防治措施加以控制,消除对周围环境影响;建设单位须对施工期噪声严格控制,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92)15号令]要求,科学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发生;生活垃圾运往垃圾场卫生填埋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收集,填埋于工地。
建设项目营运期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经预测,本项目风机噪声昼间 70m 外、夜间 300m 外噪声均满足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的 1 类区昼间 55dB(A)、夜间 45 dB(A)的标准要求。根据现场调查,拟建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点位距居民最近距离为300m以上,在达标距离之外,本项目风机噪声至居民区时,基本不会对其产生影响。 本项目设置300m的噪声防护距离,风电机组300m范围内不得新建村庄及迁入居民。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并运至垃圾填埋场作填埋处理;污泥运至垃圾填埋场。在不散失不随意倾倒的前提下,固废物对环境影响小。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如何(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公示时间段及主要方式
公示时间段: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高邮市鑫宏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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