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郴州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423000
联系电话:0735-23720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郴州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许家洞镇板子楼村
建设单位 湖南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郴州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2×12MW)工程分期实施,分期验收,目前已通过一期工程环保验收,二期工程焚烧炉由日处理生活垃圾350t/d,变更为550t/d,相应配套设施也发生了一些规模的变化,但不涉及工艺等因素的变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垃圾收集大厅、垃圾贮坑、污水处理站臭气均由垃圾贮坑抽风系统将含恶臭气体吸入焚烧炉作为一次风入炉焚烧处理;2、 已建成渗滤液处理站,采用UBF+MBR+NF+RO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出水直接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3、 每台炉建设一套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脱氮系统+旋转喷雾塔+喷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工艺,处理后达到最新国家标准,部分指标达到欧洲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于发放调查表的方式,调查表的发放对象为项目周围居民集中区居民代表(发放个人调查表)、村委会及其他有关单位团体(发放团体调查表)。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调查表54份(其中团体9份,个人45份),实际收回54份,收回率100%,所有团体对本工程的建设持支持态度,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所有的受访群众均表示赞成本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