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局拟批准《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百旺路芙蓉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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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内容) |
1 | 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 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将军岭左村(106国道东侧) | 该项目设计垃圾处理规模为1050t/d(配置3×350吨/日焚烧线+2×12MW纯凝式中温中压压汽轮发电机组以及配套环保设备),年运行时间为8000h。 |
附件:1、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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