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泰兴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废气、噪声)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泰兴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废气、噪声);
建设地点:泰兴市经济开发区通江路1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细内容查询请到http://www.taixing.gov.cn/col/col11043/index.html;
公示时间:2019年5月15日-2018年6月1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要加盖公章;
联系人:徐华
联系方式:13961098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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