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温岭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召开环保验收会议。参加验收的单位有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环评单位、环境监理单位、在线监测运维单位和特邀环保专家等,台州市环保局、温岭市环保局、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项目建设和运维各方主体关于项目建设和试运行情况的介绍,实地检查了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查阅了项目各项审批文件、运行数据,验收专家组充分讨论了项目建设和运行状况,达成一致意见,确认温岭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保验收通过,这将标志着温岭市东部垃圾发电项目建设成功完成,转入正式运营阶段。
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处理垃圾800吨/日,含市政污泥200吨/日,由杭州锦江集团投资建设和运行,特许经营29年。自2016年9月试运行以来,项目整体状况良好,符合设计要求,但由于配套的东部新区北片污水处理厂未能投运、东部飞灰填埋场环评审批未完成和个别烟气排放指标超标等问题,环保验收工作一直未能完成。针对上述问题,项目建设单位一方面积极协调相关单位落实配套设施建设,另一方面抓紧落实烟气排放整改,于年初陆续完成各项工作,为环保验收创造了条件,通过持续稳定的系统运行,凭借完整的审批资料和充实的试运行数据,成功组织了环保验收。
参加验收的专家认为,温岭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整体建设和运行水平居于省内前列。但也存在员工培训不足、个别设备的自动化程度不高和灰渣储存仓库容量偏小等问题。建设单位温岭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将专家意见一一记录,并承诺即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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