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7日15时30分,贵州纳雍电厂1、2、3、4号机组运行,机组负荷600MW,纳雍电厂(一厂)卸煤沟进行“清拱”作业。
12月17日18时30分,纳雍某某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务人员张某某(死者,男54岁,纳雍县人)在协助“清拱”作业、传递“清拱”工器具过程中,跨越6号卸煤沟A/B侧煤仓横梁时不慎滑跌,被挂壁煤垮塌掩埋,现场“清拱”监护人员燃料部值班副主任张某某立即组织抢救,同时汇报纳雍电厂值班厂领导。
18时50分,纳雍电厂值长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向厂部领导汇报,启动人身事故应急救援。
19时00分纳雍阳长镇医务人员到场进行抢救,因张某某(死者)处于狭窄的施工缝隙区域不易施救,纳雍电厂同时求助鬃岭煤矿救护队,经奋力施救后送医院救治,但不幸于2017年12月18日05时04分抢救无效死亡。
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已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
目前,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6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