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洪湖市人民政府现拟对洪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组织召开座谈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议题:洪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会议安排:
2017年9月22日10:00-12:00(会议时间在公告挂网七天后):洪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座谈会
三、座谈会地点:洪湖市住建局四楼会议室
四、座谈会人员产生办法:座谈会除邀请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外,另外接受社会人员报名(乌林镇20人,含干部5人),按报名先后额满为止。
五、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六、报名地点:洪湖市住建局
七、报名资格:以厂址为中心,周边2500米范围内单位代表及居民。
八、报名材料及报名方法:身份证复印件及利害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购房合同、房产证等);可以拨打电话0716—2423705申请或在洪湖市住建局进行现场报名。
九、质询代表产生办法:根据与项目的关心程度,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取20名质询代表。被选定参加座谈会的代表因故不能如期参加座谈会的,应向座谈会组织者提交经本人签名的书面意见。
(咨询电话:0716-2423705)
2017年9月14日
来源:洪湖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