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青神县发改局认真分析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意见,召开局办公会议重点研究部署职责范围内涉及的2座2.5万千瓦以下小水电环境影响问题整改措施。
一是迅速成立以局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环境影响问题整改工作组,安排农经股股长为具体工作人员。
二是5月7日组织环保、水务、经信、电力、西龙镇、饶滩水电站、玉皇冠水电站相关负责人,召开整改工作会议,研究具体整改方案。
三是5月14日在充分收集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约谈了饶滩水电站、玉皇冠水电站2位法人,当面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
四是6月14日组织水务相关站股到两个水电站现场检查电站排洪措施和流量监控设施情况。
五是8月6题再次召集水务、电力、西龙镇共同认真研读上级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咨询水务业务专业整改意见建议,反复做工作2座水电站负责人工作,最终形成整改方案。
饶滩电站因为采用滚水坝栏水发电,坝体1米高左右,原则上对行洪和下泄不构成决定性影响;经过征求水务上级单位意见,责令饶滩电站在2018年8月10日前完成下泄流量监控方案报县水务局审核通过后,完善和落实人工适时监控,完成整改后可以继续运营。
玉皇冠电站由法人段绍全向供电站主动提交停机申请,西龙镇做好农户意愿摸底工作,西龙镇向供电站打农户用电转网供电报告,供电站与段绍华共同做好群众解释和协调工作,供电站做好换网供电设施准备和核实用电清单,供电站在完善申报手续后实施农户用电转网供电改电,2018年底前关停玉皇冠电站,消除电站对环境影响。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6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