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因筹划投资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
2、 鉴于公司已经确定开展该项目前期工作,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 年7月15日开市起复牌。
一、投资概述
甘肃靖远煤电(8.98,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白银发改委")于2015 年7月13日签署《靖煤集团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项目合作协议"),公司筹划在白银市平川区建设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并开展前期工作,白银市政府在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二、合作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白银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王禄邦,地址位于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西区广场北路1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靖煤集团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2、建设规模:建设装机2×350MW CFB空冷机组
3、投资规模:初步估算总投资人民币31亿元
4、建设地点:白银市平川区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本项目是靖远矿区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一期项目。靖远矿区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规划总容量4×350MW ,其中一期建设2×350MW机组,动态投资估算约31亿元,设计利用时数5000小时,年发电35亿千瓦时,年可消耗低热值煤约300万吨。项目工程拟采用先进的循环流化床锅炉,高效率,低排放,符合国家关于促进低热值煤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已被列入甘肃省低热值煤发电专项规划。
四、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摘要
(一)白银发改委的权利与义务
1、协调争取将乙方项目列入全省"十三五能源规划"。
2、协调争取将乙方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管理。
3、在乙方项目申报、项目建设等各个环节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服务。
4、依法对本项目建设和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二)本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1、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项目建设程序和规范、规定,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原则,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依法实施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
2、负责项目实施,保证按期完成投资建设计划,按期竣工投产,发挥效益。
3、用工优先招聘项目所在地劳动力。
4、积极配合接受甲方对项目实施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建设期内每月底向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直至竣工验收。
5、享有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各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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