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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签订随县岩子河和广水吴店光伏项目EPC合同

2017-04-05来源:中国火力发电网 点击:98次

近日,设计院与湖北能源集团正式签订了《湖北能源集团随县岩子河4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和《湖北能源集团广水吴店1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合同》。

随县岩子河40兆瓦和广水吴店10兆瓦两个地面光伏电站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站址相邻,分别位于随州随县殷店镇小东庙村和广水市吴店镇王子店村、东湾村,项目地距随州城区35千米。两个项目总规划装机容量为100兆瓦,本期建设50兆瓦,两个项目共用一座110千伏升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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