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从江苏政府采购网获悉,徐州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厂PPP项目已被列入江苏省PPP项目库,并入选江苏省财政厅2016年省PPP试点项目,社会资本资格预审已正式启动。
项目设计处理规模3750吨/天,估算总投资约为18.81亿元。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设计规模2250吨/天,一期估算投资额约为12.68亿元;二期设计规模1500吨/天,二期估算投资额约为6.13亿元。工艺采用机械炉排焚烧炉工艺,其中一期建设3×750t/d机械炉排炉+2×25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
该项目将负责处理徐州市市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建设地点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310国道南侧,占地面积约220亩。经营合作期限为28年,其中含建设期2年。
中标社会资本须与政府出资人共同出资设立PPP项目公司,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政府方参股比例为40%,社会资本参股比例为60%。
烟气排放设计值不仅满足国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要求,还应满足2000年欧盟标准(2000/76/EC);飞灰处理采用厂内稳定化处理,经处理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项目渗沥液及污水经焚烧厂内污水处理车间处理达到三级排放标准后,送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