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局发布《中广核鄱阳500MW农(林、渔)光互补光伏一期250MW项目变更(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准公告》。


公告显示,变更后的中广核鄱阳500MW农(林、渔)光互补光伏一期250MW项目位于上饶市鄱阳县田畈街镇、枧田街乡境内,本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系统(含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方阵、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集电线路、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本期项目装机容量50MWp,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电池组件采用545Wp/1500V单晶硅电池组件,共有16个3.15MW单晶硅电池单元构成。本期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园地、其他园地、沟渠及农村道路等。本期项目总投资1980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4万元。
上饶市鄱阳生态环境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工程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鄱阳县核博新能源有限公司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缓解和控制不利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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