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海电力发布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指出,会议同意关于新疆臻元黑龙江牡丹江40万千瓦风电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由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新疆臻元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动态含税总投资不高于22.61亿元实施建设,资本金为计划总投资的20%,剩余部分以贷款形式解决。
详情见下:
9月10日,上海电力发布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指出,会议同意关于新疆臻元黑龙江牡丹江40万千瓦风电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由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新疆臻元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动态含税总投资不高于22.61亿元实施建设,资本金为计划总投资的20%,剩余部分以贷款形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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