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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发改委批复岑溪市四滩水电站等两个水电项目上网电价

2019-07-19来源:中国火力发电网 点击:75次

近日,广西发改委批复了两个小水电项目上网电价,详情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岑溪市四滩水电站上网电价的函

桂发改价格函〔2019〕1785号

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岑溪发电分公司:

报来的《岑溪发电分公司关于要求调整四滩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岑发电司〔2019〕33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小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的通知》(桂价格〔2015〕139号)规定:对技改或利用已经建设的小水电资源进行扩建的电站,原上网电量保持原价,新增的上网电量按新建电站上网电价标准执行,并按照上网电量加权核定电站的综合上网电价。经审核和测算,岑溪市四滩水电站属于改扩建小水电,上网电价核定为0.29元/千瓦时(含税),自电站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此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1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龙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斧子口水电站上网电价的函

桂发改价格函〔2019〕1765号

桂林龙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桂林龙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关于上网电价的请示》(龙水电〔2019〕1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小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的通知》(桂价格〔2015〕139号)规定:新建小水电实行价格上限约束电价,从2016年1月1日起,新投入使用小水电上网电价统一按0.32元/千瓦时执行。经审核,桂林龙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斧子口水电站属于新建水电站,核定上网电价为0.32元/千瓦时(含税),自电站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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