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黑龙江农垦远达生物质热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
黑龙江农垦远达生物质供热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黑龙江农垦远达生物质热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的函》及附送的《黑龙江农垦远达生物质热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厅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位于虎林市庆丰农场场部东南郊(原庆丰农场米业有限公司厂区)。主体工程建设2台35t/h 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6MW抽凝式汽轮机组。配套建设3座总容积7.12×104t的全封闭稻壳燃料库、1座140m3的临时灰渣库、1座200m3的灰仓、1座80米高烟囱、1座168m3污水储池、化学水处理系统、静电除尘系统、除灰渣系统、噪声治理工程。工程总投资101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4万元。
2009年5月,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对《黑龙江农垦远达生物质热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黑环审〔2009〕144号)。2012年12月,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对《黑龙江农垦远达生物质热电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黑环建便〔2012〕91号)。2013年2月工程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2台35t/h锅炉烟气经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80米高烟囱排放。
(二)输料栈桥采取全封闭措施,在1#稻壳燃料库设置了3台螺旋给料机并配套3台旋风除尘器、灰仓泄料口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器。
(三)冷却塔、锅炉水处理系统排水部分回用于锅炉用水,其余部分用于除灰渣冷却及加湿,不外排。厂区生活污水及清洗废水排入污水储池后,由槽车运送至虎林市污水处理厂。
(四)选取低噪声设备、泵类等设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锅炉安装小孔喷注复合型消声器。
(五)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灰、渣外售综合利用。
(六)安装了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并与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垦区环境保护局联网。
(七)根据现场核查及庆丰农场建设科提供的《关于黑龙江农垦远达生物质热电工程原燃煤设备拆除情况的证明》,庆丰农场供热站原有的2台30t/h供热燃煤锅炉和麦芽、米糠油厂的10t/h的锅炉已关停拆除。
(八)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垦区牡丹江环境保护分局备案。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黑龙江省指南针环境卫生监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验收监测期间,2台35t/h锅炉烟气的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标准限值,烟气黑度小于1级。厂界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二氧化硫、烟尘排放量在环评批复总量指标范围内。
(二)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总排口pH、悬浮物、COD、BOD5、氨氮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虎林市污水处理厂入水标准要求。
(三)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试运行期间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已经查处。你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该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投运后应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强化生物质燃料存放管理,防止对周围环境产生恶臭影响。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提高应急管理水平,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请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垦区环境保护局、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垦区牡丹江环境保护分局做好该工程环境保护事后监管工作。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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