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7日,乌鲁木齐热电厂召开(2×330MW)机组脱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生产技术处王兴合、蒋志强在新疆公司安全生产部副主任谢鑫陪同下参会。
乌鲁木齐热电厂副厂长王义对企业基本情况、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简要介绍,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专家对项目设计文件进行说明。
分组讨论中,与会专家针对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编制的乌鲁木齐热电厂(2×330MW)脱硝改造可研报告,按照“方案可行、技术可靠、经济可比”的总体原则,从设备工艺系统改造方案及布置、电控、建筑结构、环保、投资估算、财务评价等方面入手,针对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脱硝还原剂选择、脱销效率、脱硝反应器布置和工程造价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本次评审主要针对脱销改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要技术、经济合理性三方面进行,审查项目是否贯彻落实《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是否贯彻执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烟气脱硝技术导则》、是否贯彻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和项目所在地区环保部门规定等,旨在按照集团公司“四个转变”污染减排战略总体要求,进一步推动该厂环保技术进步及应用、通过技改大幅提高减排效率,积极履行央企职责。
据悉,2011年年初国家环保部下发的《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对“十二五”期间火电发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实施烟气脱硝改造既是火电厂改善大气质量、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亦将对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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