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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鲁丽木业有限公司3×170t/h+2×30MW 生物质电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2022-03-10来源:中国火力发电网 点击:32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江西鲁丽木业有限公司 3 c 170t/h 2 c 30MW生物质电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西鲁丽木业有限公司3 c 170t/h 2 c 30MW生物质电厂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拟选厂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竹木产业园江西鲁丽绿色新材料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厂区内,位于安福县严田镇易家村,东侧有国道322。江西鲁丽绿色新材料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为约1131亩,热电站占地约120亩。

  建设内容:江西鲁丽木业有限公司生物质电厂项目为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竹木产业园项目配套热电厂,规划装机规模为3 c 17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2 c B30MW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一次建成。

  一、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主要是热电厂排出的烟尘、SO2、NOx

  本工程选用旋风预除尘除尘效率高的布袋除尘器装置,保证出口粉尘浓度小于5mg/Nm。

  本工程采用炉内脱硫半干法脱硫。脱硫效率93%,SO2排放浓度≤35mg/Nm,满足环保要求。

  本项目采用的锅炉为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运行时炉温控制在850℃~900℃,采用分级燃烧方式,燃烧产生的NOx数量很少,采用炉内低氮燃烧 SNCR脱硝工艺(预留SCR)方案,达到60%以上的脱硝效率,确保排放达到50mg/Nm以下。

  (2)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反渗透浓水、生活污水、冷却塔排污水等,经化粪池处理过的生活污水、冷却塔排污水、化水车间的浓水排水通过厂区污水管道汇集后排入厂外市政污水处理厂。

  (3)固废: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灰渣、脱硫灰等,外售综合利用。

  (4)噪声:主要是生产装置、机械噪声以及由于气流的起伏运动或气动力引起的空气动力性噪声。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鲁丽木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工13153633411邮箱:935569012@qq.com联系地址:吉安市安福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竹木产业园内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南昌明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工18579135378邮箱:ncmfhb@126.com联系地址:南昌市艾溪湖北路77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WkiwPj-bgl_qVH4B-iSAA提取码:n5we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以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函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第二条),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江西鲁丽木业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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