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惠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审批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光大环保能源(惠东)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光大环保能源(惠东)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惠东县平山街道 | 建设期限 | 2016- |
总投资 | 4.12亿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及银行贷款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项目拟建规模为日处理(入炉量)生活垃圾600吨,年处理(入炉量)生活垃圾21.9万吨,采用垃圾焚烧发电的处理方式。配置2炉1机(2*300t/d+1*15MW,发电机1*15MW)。项目配套建设垃圾接收和储运、焚烧及余热利用、烟气净化处理、灰渣收集处理、渗滤液处理等系统及其他辅助工程。 | ||
审批处室 | 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 | 联系电话 | 202-83138677 |
电子邮箱 | fgwzhc@gd.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40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大院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 ||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16年4月6日 至 2016年4月 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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