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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环保厅拟审批2个火电项目(附文)

2015-10-09来源:中国火力发电网 点击:120次

项目名称:内江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永东乡闻家冲村

建设单位:

内江海诺尔垃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设计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050t(入厂垃圾量1200t),采用焚烧处理工艺进行处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卸料大厅、垃圾池、焚烧车间、烟气净化系统、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的地磅房、供排水系统、空压房、渗滤液处理站等公辅和办公生活设施。项目服务范围和对象主要为内江市市中区、东兴区、开发区及隆昌县的生活垃圾,不包括危险废物、电子废物及其处理残余物等。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设置2×350t/d焚烧炉及余热锅炉,配套1台装机容量为15 MW的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设置1×350t/d焚烧炉及余热锅炉,配套1台装机容量为6 MW的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1.31×108kW•h。

项目总投资约51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210.4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1.7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垃圾焚烧炉为机械炉排炉,采用0#柴油为助燃能源,通过控制炉膛内温度在850℃以上、烟气停留时间大于2s等措施,确保二噁英的有效分解;焚烧炉烟气经 “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喷氢氧化钙溶液)+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其主要污染物总去除率分别可达到烟尘≥99.0%、NOx≥45%、CO≥60%、SO2≥75%、HCl≥95%、HF≥80%、Hg≥90%、Cd≥95%、Pb≥95%、二噁英≥97.5%,,净化后的烟气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后,经排气筒(高80m)达标排放。垃圾贮坑及渗滤液处理站恶臭气体引至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炉检修期间,经收集的恶臭气体采用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报告书根据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及相关规范要求,确定的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中心(含卸料平台、垃圾仓、焚烧主厂房、渣坑、飞灰间、烟气净化厂房)边界外300m和渗滤液处理站边界外300m,该范围内分布有140户396人。内江海诺尔垃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内海发电[2015]25号文承诺上述居民搬迁工作未完成项目不投入试生产。

项目渗滤液、主厂房地面冲洗水、垃圾卸料区及车辆冲洗水、生活污水经“过滤沉淀预处理+厌氧反应(UASB)+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 工艺处理后清液全部回用于出渣机、飞灰固化、石灰制浆、主厂房地面冲洗水、垃圾卸料区及车辆冲洗用水等;反渗透膜产生的浓水回喷到焚烧炉焚烧处理,无外排废水。

项目噪声主要包括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泵、空压机等设备噪声和各类排汽等产生的综合性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可实现噪声厂界达标。

除渣机炉渣通过磁选机进行金属分选,分选出的废金属送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飞灰采用稳定化处理法进行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飞灰进场要求后,与炉渣一并送内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更换的反渗透膜返回供货商处置;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经浓缩脱水后和厂区生活垃圾一并送垃圾焚烧炉焚烧。

项目卸料平台区、垃圾仓区、焚烧间、渣坑、烟气净化厂房区、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处理站、飞灰固化间(含飞灰贮仓)、事故池等区域采取“环氧树脂膜+防渗混凝土+刚性垫层”(渗透系数≤1×10-10cm/s)防渗处理;其他区域采用防渗混凝土防渗(渗透系数≤1×10-7cm/s);并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项目设置渗滤液调节池1050m3、消防废水池400m3,柴油罐区设置围堰和事故应急池(20m3),满足事故状态下渗滤液及消防废水的贮存需要;采用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对焚烧系统进行监视和控制、主要环保设施设置备用件,并设置焚烧烟气在线监测及自动报警系统等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有效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及其不利影响。

二、公众参与

本项目在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了两次网上公示,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对意见;发放110份调查问卷,无反对意见;在东兴区人民政府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相关部门及项目周围村民代表参加了座谈会,未提出反对意见。

三、相关部门意见

内江市城乡规划局出具了关于项目选址意见的函(内规函[2014]221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经四川省水利厅批复同意(川水函[2015]750号);水资源论证报告经四川省水利厅批复同意(川水函[2015]770号)。



项目名称:甘洛县丰鑫硅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建4*25000KVA矿热电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甘洛县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甘洛县丰鑫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项目概况:

甘洛县丰鑫硅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主要生产、销售工业硅的民营企业,为利用甘洛县水电资源,公司拟分两期实施新建4×25000KVA矿热电炉项目;其中,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25000 kVA工业硅矿热炉及配套的余热锅炉(2×15t)、余热发电机(2×3000kw)、烟气净化系统,以及按终期规模建配套的原料及配料车间、微硅粉包装车间、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办公及生活设施等;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25000 kVA工业硅矿热炉及配套的余热锅炉(2×15t)、凝气式发电机(2×3000kw)、烟气净化系统等。项目实施后生产总规模为工业硅3.0万t/a、微硅粉6240t/a,年发电量约4900×104kW•h,年运行时间150天。

项目总投资15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8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5.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料配料、输送产生的粉尘通过“捕集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矿热炉烟气经半密闭矮烟罩收集后,同经捕集罩捕集的出铁口烟气和精炼烟气一并送余热锅炉回收余热后,送烟气净化系统,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达标排放;矿热炉除尘系统的清灰反吹风系统含尘尾气、微硅粉加密系统含尘尾气并入矿热炉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通过在原料堆场设置挡风墙,原料输送采用全封闭胶带输送机和全封闭式栈桥,除尘灰采用密封式螺旋输送机送至微硅粉加密系统,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报告书要求在原料库、矿热炉车间边界外分别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和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该范围内现无人居分布。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硅石冲洗废水、地坪冲洗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同锅炉排放、脱盐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的化验室废水,以及二级生化处理达《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的厂区生活污水均作为硅石冲洗补充水综合利用,不外排;余热锅炉由专业公司定期清洗,清洗废水由清洗公司收集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主要噪声源为矿热炉、汽轮机-发电机、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处理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

4、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原料堆场、生产车间、除尘区域、加密车间、临时渣场、成品库、事故应急水池、生活污水处理站等进行抗渗混凝土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10-7cm/s),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5、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项目原料系统收尘灰返回原料配料系统回用;矿热炉炉渣外售铸铁厂作原料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部分用于生产过程中补炉衬,剩余部分外售砖厂综合利用;冲洗硅石产生的沉淀泥沙和不合格硅石外售砖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甘洛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通过采用DCS系统,配备煤气泄露自动报警装置、环保关键设备和零部件设置备用,并设置350m3事故池等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及其影响。

7、公众参与:采取了网上公示、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8、相关文件:甘洛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同意项目备案的文件,《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川投资备[51343514092501]0010号);甘洛县水务局关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甘水发〔2014〕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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