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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河西电厂二期项目合作协议签字仪式隆重举行

2015-08-04来源:中国火力发电网 点击:142次

7月31日,由包头市政府牵头,神雾集团与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共建包头市河西电厂二期项目三方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包头市九原区政府大楼隆重举行。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张世明、包头市发改委主任王秀莲、九原区区委书记王惠明、区长刘程民等包头市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及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丰等共同参加了签字仪式。神雾集团总经理金芃澔、副总经理董志海、副总经理兼神雾电力公司总经理姜朝兴等出席仪式。


在签字仪式上,神雾集团姜朝兴副总经理、华电蒙能李丰总经理分别发言,对双方此次成功合作充满信心和期待,希望双方全面深化互利合作,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张世明副市长表示,河西电厂二期项目的推进将为包头市产业转型升级形成新的竞争力,实现电力能源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他还从政府提供配套政策的角度出发,对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发表了重要讲话。随后,神雾集团总经理金芃澔、包头市副市长张世明、华电蒙能公司总经理李丰分别代表三方机构在合作协议上签字。


根据合作协议,神雾与华电蒙能将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建设运营华电包头二期2×660MW电厂项目,并将成为神雾九原区66万吨/年电石法乙炔制聚乙烯项目的配套电源。双方约定,华电包头二期项目机组投产前,神雾九原区66万吨/年聚乙烯项目的用电由华电蒙能在蒙西的其他火电机组代为交易。在华电包头二期机组投产后,神雾九原化工项目用电量未达到转自备要求或转自备相关手续未办理完成前,由华电包头二期机组进行交易。待华电包头二期项目和神雾九原区66万吨/年聚乙烯项目全部投产后,三方将共同完成华电包头二期项目与神雾九原区煤化工项目转自备模式合作,按照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的调度原则运行,享受自治区关于自备电厂的相关优惠政策。在该合作模式下,包头市政府负责落实审批手续,并在自治区政策倾斜以及国网公司用电政策上给予合作项目更多支持。三方还针对项目的实际现状组成了项目联合推进小组,协调推进项目的尽快核准及合资公司组建工作,力争项目早日建成投产。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前身为中央企业华电集团内蒙古分公司,目前在内蒙古境内共有控、参股企业十家,总资产达170亿元。截止目前,华电蒙能拥有火电装机容量3500MW,是蒙西电网第二大电力企业。华电包头河西电厂项目规划的总装机容量为4520MW,分三期完成建设,其中一期2×600MW(已投产)、二期2×660MW、三期2×1000MW。河西电厂二期项目2×660MW机组建成后在满足神雾九原区66万吨/年聚乙烯项目自用电的同时,也可为包头电网提供电力支持,为周边提供充足热源,带动包头市九原区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


神雾与华西蒙能在包头河西电厂二期项目上的合作,使神雾在包头九原区66万吨/年聚乙烯项目的自用电得到了充足保障,为项目加快核准审批进程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将河西电厂二期发电机组转为神雾66万吨/年聚乙烯项目的自备电厂,既提高了发电机组的利用小时、提升了双方企业的盈利能力,又有效地推动了包头市新的煤化工产业发展方向及电力产业的健康发展,为包头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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