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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院与包头稀土铝业签订4×350MW机组初可研合同

2013-11-27来源:中国火力发电网 点击:107次

11月26日,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与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厂4×350MW机组初步可行性研究咨询合同。这是吉林设计院继包铝自备电厂工程(4×155MW)、新疆东方希望一期工程(5×350MW)、新疆东方希望二期工程(5×350MW)、新疆东明塑胶工程(2×135MW)后承揽的东方希望又一个大型火力发电工程,对吉林设计院发电工程设计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厂工程为扩建工程,性质为自备电厂,厂址位于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希望工业园区,在现有厂区扩建端进行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4×350MW亚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工程计划于2015年4月开工,2016年12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17年2月第二台机组投产,2018年12月4台机组全部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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