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景德镇市环保局拟审批《中国共产党乐平市委员会农村工作部乐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2月27日-2018年3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景德镇市景东大道66号,邮编:3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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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乐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 中国共产党乐平市委员会农村工作部
建设地点: 乐平市乐港镇龙溪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北侧
环评机构: 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乐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乐平市乐港镇龙溪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8°57'49.03",东经117°3'26.11",项目占地面积为80.02亩。工程总投资40007.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36万元,占总投资的15.59%。本项目属新建工程。项目将生活垃圾经焚烧炉焚烧后,回收余热发电,焚烧的生活垃圾来源于乐平市城区及周边。拟规划建设2×400t/d机械炉排炉,配2×7.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分期实施。首期建设1×400t/d机械炉排炉,配1×7.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综合厂房、公用设施等一次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2×400t/d,年发电量为8760×104kW·h。
拟受理日期: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