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方案已经榆树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长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现将该规划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尤其是涉及地段相关利害人广泛关注,提出宝贵意见并以书面材料形式在公示截止日期前反馈给我单位,截止日期满无相关意见材料即视为无意见处理。
本次公示时间为7天
联系电话:816590211308682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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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榆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图
榆树市建设规划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