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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然气发电行业的发展建议

2016-11-15来源:中国火力发电网 点击:139次

我国天然气发电行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目前遇到诸多问题,已投运燃气电站利润较差,2013年和2014年两次天然气价改后发电成本压力进一步加大,部分投资方持观望态度或拟推迟项目投产,因而影响天然气发电行业及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

为实现《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的绿色低碳战略目标,保障202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提高到10%以上,天然气发电是拉动我国天然气消费的重要推手,建议以下几点以推动天然气发电行业健康发展。

(1) 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燃气发电定位,因地制宜一区一策

政府应进一步明确燃气发电在电力系统中的定位,在电网运营中的定位以及发电用气在天然气利用中的定位,为企业投资燃气发电项目及其产业链上其他相关产业提供明确指引。建议在202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10%以上,燃气轮机发电占天然气用量的40%左右,与发达国家相近。各地区应根据当地经济实力和电价承受能力制定相应的天然气发电配套政策,保障天然气发电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合理利润。

(2) 出台相关气电价格政策,加快走上市场定价机制

如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制度,峰谷电价建议设定为平均上网电价至少2倍,在电力供应充足且天然气供应较少(紧缺)地区实行两部制电价,实行“气电价格联动”;参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脱SO2和NOx及除尘补贴0.01~0.02元/(kW˙h)),实行环保上网电价,在经济承受能力较强的地区由终端用户承担部分环保电价。经过一般扶持政策,加快走上市场定价机制,实行公平公正竞争。

(3) 近期为防止“气改煤”逆替代,应加快气电补贴或开征碳税

气价调高,煤价暴跌造成气电成本走高出现亏损,部分化肥、电力行业出现“气改煤”逆替代,影响节能减碳规划目标的实现。为了控制空气污染和碳排放,应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加快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现阶段可适当补贴气电,防止逆替代现象蔓延扩大。同时,适时开征碳税完善资源税,引导能源结构清洁转型。

(4) 允许用气大户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直供

燃气电厂是天然气大用户,且供气较稳定,应允许与上游供气商直接交易支付合理输气过管费用,最大限度减少中间交易环节和交易费用,尽量降低燃气价格,降低发电成本。

(5) 成立政府专项调节基金

成立基金用于发电企业盈亏调节,加强对其资金支持与补贴。

(6) 优先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因地制宜发展集中大型天然气发电(热电)站

结合“十三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天然气管道布局规划和建设,充分考虑天然气机组热、电、冷三联供的综合效益,应优先发展分布式能源系统,因地制宜地发展集中大型天然气发电(热电)站。南方地区原则上解决供热和供冷需求,北方地区解决中小热冷用户需求,通过冷热电多联供方式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在风电等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系统调峰容量严重不足地区,利用天然气发电机组承担调峰调频任务,提高系统运行灵活性、可靠性,减少弃风、弃水、弃光。结合西气东输管道和外境管道的接入及液化天然气的进口,在受端地区和城市,根据供热(供暖)和环保需求,因地制宜地改善雾霾天气等需求,宜适当发展大型联合循环发电(供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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