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黄河水电”)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增资项目,拟通过增资方式引入不低于2个不超过10个投资方,拟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200亿元,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发展主业、支持与清洁能源相关的产业投资项目,产业升级及转型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偿还贷款等。
据了解,青海黄河水电目前融资方的股权结构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股权,电投黄河(嘉兴)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49%股权,其中电投黄河(嘉兴)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在办理减资事宜,减资完成后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融资方100%股权。
而且,在此次披露项目中,要求意向投资方需为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且意向投资方应不属于契约型、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三类股东”的情况。同时增资条件中明确,单一意向投资方投资金额不得低于10亿元,不接受联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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