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南发改委网站获悉,湖南省委印发《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制定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通知,涉及的内容过多,在第四项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家园中,提倡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加快核电项目的申报和建设,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和页岩气开发,加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强轨道交通建设,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实行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提高建筑标准化、产业化、工厂化水平,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
加快建立碳交易市场和低碳技术交易平台,大力推广新能源发电技术、污水处理、土壤修复、大气污染防治、资源循环利用等清洁低碳技术,完善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环境服务,开展低碳城区、园区、社区、景区试点示范,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动低碳发展。
以下为全文:
各市州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客观分析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形势和任务,深入研究“十三五”时期我省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就制定“十三五”规划提出以下建议。
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胜利
1. “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显著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发展极为重要、很不平凡、富有成效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省内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顽强拼搏、积极进取,主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发展动力转换、发展方式转变,总体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再上新台阶。经济保持持续平稳发展,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十二五”末期已接近三万亿元;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粮食连年增产,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创新发展亮点纷呈,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湘江新区启动建设;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省域内长株潭、环洞庭湖、大湘南、大湘西四大板块先后实现国家战略全覆盖,城镇化率年均提高约1.4个百分点;重大基础设施进一步配套完善,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通车里程分居全国第五位和第一位,湖南进入“高铁时代”;对外开放全面拓展,一批优势企业成功“走出去”,湖南国际形象有新的提升;文化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扶贫攻坚取得重大进展,城乡环境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全面深化改革有序铺开,法治湖南建设有力推进,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经过五年努力,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一系列新成果,为我省“十三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新的姿态、新的面貌、新的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长极、增长带,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全面加强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省呈现经济发展“三量齐升”新态势和党风政风建设新气象,开启了中国梦的湖南新篇章。
2. “十三五”时期湖南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
纵观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的大趋势,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的新浪潮,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把握我省区域优势凸显、产业优势放大、创新优势突出的新变化,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把湖南放到全国乃至全球的发展大局中,放到发展进程的历史纵深中,我们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新的区域性、阶段性特征已彰显出新的发展潜力、韧性和空间,蕴含着巨大的历史机遇,展示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我省面临总体有利的国际国内大环境,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全球经济正处在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在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深层次调整整合,国际产业竞争、科技竞争、贸易竞争加剧。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家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这些标志性的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举措都将给我省带来重大机遇和政策利好。尽管发展内涵和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总体上我省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只要适应新变化、把握新机遇,坚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必然开拓发展新境界。
我省地处“一带一部”,正处于区域发展黄金期。我省处于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过渡带、长江开放经济带和沿海开放经济带结合部。随着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纵深推进,继续加大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我国区域经济布局和重心加快向内地倾斜,我省承东启西、贯通南北、通江达海的区位优势凸显,发展空间广阔。全球和沿海产业向中西部梯度转移,我省由沿海开放的内陆变为内陆开放的前沿;“一带一路”战略实施,长三角、珠三角、中三角“三角联动”,我省由内陆“洼地”变为开放高地;长江经济带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全面推进,我省由上下游连通、江河湖联动的重要节点变为战略支点;航空、高铁、高速公路等立体交通网络快速发展,我省由区域性交通枢纽变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我省仍在工业化、城镇化中期阶段,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期。我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的发展潜力巨大。在消费主导型的需求结构、服务业主导型的产业结构、城镇主导型的城乡结构形成过程中,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制造业与服务业的高度融合、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全面融合,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必然带来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加快发展。
我省具有文化科教诸多优势,正处于创新活力迸发期。文化是长远发展的重要力量,科技是创新发展的战略支撑。我省具有深厚的湖湘文化底蕴,人才智力资源丰富,文化科教优势明显。近年来,我们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文化产业和综合创新能力走在全国前列。进入“互联网+”时代,文化、人才、科技等创新要素聚集融合,优势组合必然产生裂变效应,催生新产业,形成新优势。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纵深推进,正在释放新的制度红利,激发新的发展动力。湖湘儿女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将转化为巨大的市场需求和极大的创造激情,创新创业的活力必将充分激发。
同时,必须看到,我省发展不充分、不协调、不平衡的基本省情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诸多矛盾叠加、风险挑战并存的局面还有待进一步扭转。总体上,我省经济总量不大、人均水平较低、综合实力不强,城镇化率、服务业比重和外贸依存度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创新能力不强、发展方式粗放、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收入差距较大、消除贫困任务艰巨等问题突出;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等都存在薄弱环节;县域经济、开放型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和金融服务业仍是发展短板;改革攻坚日益触及深层次体制矛盾和利益调整,改革举措落地需要下更大功夫;各级干部能力素质、思想观念、开放意识、工作方法不适应新常态要求,办事效率不高、经济环境不优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就是导向,差距就是潜力,短板就是重点。我们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更加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担当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着力在优化结构、增强动力、化解矛盾、补齐短板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3. “十三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制定和实施我省“十三五”规划,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实施“一带一部”战略,促进“三量齐升”,推进“五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
落实上述指导思想,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省,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党的领导,遵循以下总体要求。
贯彻“五个发展”新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未来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是一场关系发展全局的深刻变革。创新发展,注重于解决发展动力的问题;协调发展,注重于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绿色发展,注重于解决人与自然和谐的问题;开放发展,注重于解决内外联动的问题;共享发展,注重于解决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五个发展”的新理念,有机统一、相辅相成、互为支撑、互为条件,关键在于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
把握“一带一部”新定位。“一带一部”的战略定位决定了我省发展的战略布局和战略重点。“过渡带”体现在地理空间上的承东启西、连南贯北,“结合部”体现在经济发展上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未来五年,必须把“一带一部”作为推动全省发展的战略基点,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培育新的增长点,发展新的增长极,打造新的增长带,努力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成为内陆开放新高地,在长江经济带中成为核心增长极,在中部崛起中成为排头兵,在产业梯度转移创新转型中成为示范区,加快形成结构合理、方式优化、区域协调、城乡一体的发展新格局。
明确“三量齐升”新要求。经济总量、发展质量、人均均量体现了规模、速度、质量的统一,体现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体现了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统一,反映了一个地方的综合实力和人民富裕程度。明确“三量齐升”新要求,就是要推动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进一步做大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量,提高人均均量,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
坚定“五化同步”新路径。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是提高经济效率和竞争力的基本路径,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所在。绿色发展是科学发展必须一以贯之的内在要求,也是我省两型社会建设全面推开的应有之义。“五化”是有机整体,本质是互动,核心是融合,关键在同步。
4.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目标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十八届五中全会又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具体要求。今后五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增速继续保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前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长株潭地区率先迈向基本现代化。
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成长,服务业比重进一步提升,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投资效率和企业效率明显上升,出口和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明显增大,经济外向度提升,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提高。县域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开放型经济、金融业做大做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全面提高。就业比较充分,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高,劳动人口受教育年限明显增加。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武陵山、罗霄山连片地区区域性整体贫困。
全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在全省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凸显,湖湘文化的积极影响持续扩大。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低碳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标,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有量和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有效保护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第三阶段任务完成,全省两型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两型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制度性成果,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法治政府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坚持创新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必须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不断推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5. 挖掘消费、投资、出口潜力,全面释放新需求。我省经济发展的回旋余地和强劲韧性就在于巨大的需求潜力。必须促进消费、投资、出口协调增长,培育需求新增长点。
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着力扩大居民消费,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打造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引导消费向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养老家政健康消费,引导和做大信息消费,提质旅游休闲消费,扩大教育文化体育消费。推动绿色消费,探索信用消费。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
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全面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促进中部崛起等国家战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优化投资结构,增加有效投资,新上一批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产业、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生态环保、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项目。加快建设国家重点工程,大力推进城乡建设、交通建设、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撬动社会资本投融资,保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立足特色、厚植优势、龙头带头、多元发展,创新技术、产品、管理、营销模式,优化出口结构,扩大贸易规模,培育外向经济新优势。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大力度提升出口导向型产业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不断壮大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提高我省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6.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加强基础研究,重视原始创新,重点推动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进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努力在科研院所转制、科技成果转化、军民融合发展、科技金融、人才引进等领域探索出新路子。总结推介中车株机等优势企业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有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经验。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让市场成为优化配置创新资源的主要手段,积极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速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瞄准瓶颈制约问题,力求在关键领域和核心环节取得重大突破。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建设,争取一批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技术服务平台落户湖南,建设中部区域创新中心。构建产学研用合作创新联盟,建设一批科技产业化平台。加大科技金融创新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加快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和转化机制改革,加快建设各类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推动政府科技管理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完善政府科技决策咨询制度,集中支持事关发展全局的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着力优化创新环境。
7. 加快建设制造强省,构建产业新体系。贯彻《中国制造2025》,实施湖南制造强省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重点发展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航空航天装备、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节能环保、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高技术船舶、农业机械等产业,实施制造业创新能力建设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工业强基工程、绿色制造工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程、制造+互联网+服务工程、高端装备创新工程等专项行动,打造标志性制造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基地、领军企业和具有较强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品牌产品,加快从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迈进。
培育多点支撑产业体系。瞄准国际国内同行业标杆,推进品牌建设,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科技含量和产品档次。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未来产业制高点。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以国家级产业园区为重点,配套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一批规模较大、集中度高、竞争力强的特色工业园区,推动优势产业集聚集约发展。支持大型制造业企业开展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促进竞争功能,改进财政投入方式,充分发挥其撬动和引导作用。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
大力发展网络经济。实施网络强省战略,推行“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创新,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实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的深度渗透。促进互联网与农业融合,培育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生态农业新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服务型移动互联网经济,培育新兴服务模式和服务业态。重点建设省级移动互联网产业集聚区。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提升信息安全水平。
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有利于“双创”并进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吸引科研人员、大学生、境外人才来湘创业,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
8. 加快推进服务业现代化,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坚持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加快集聚发展的原则,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加快打造长江经济带物流中心、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全国文化创意产业、健康产业基地和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推动服务业与现代农业、新型工业融合发展,大力推动服务业现代化,着力建设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和功能区。着力发展电子信息、商务咨询、节能服务等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作用强的生产性服务业,推动金融保险、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完善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促进现代交通、邮政快递、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与现代产业体系的对接、配套和融合。重点推动和支持教育、健康、养老、休闲、娱乐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服务业发展。改造提升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服务业,促进传统服务业做优做强。加快旅游强省建设,进一步打响湖南红色旅游、生态旅游、民族风情旅游等特色旅游品牌,以“厕所革命”为突破口,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加快旅游产业化、国际化步伐。
9.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现代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探索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有效途径,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机耕道标准化改造,加快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加强粮食等农产品主产区建设,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加快形成各具优势和特色鲜明的长株潭都市农业圈、洞庭湖现代农业示范区、大湘南丘陵农业区、大湘西山地生态农业区。推进农业结构战略调整,推进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稳定发展粮油产业,稳定粮食总产量,加快发展特色畜牧业和特色高效经作产业,重点扶持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发展休闲农业。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度。推进农业标准化和信息化,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现代农业改革试点示范,加快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创新财政农业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带动民间资本、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投入现代农业建设。
10. 全面深化改革,健全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分配制度、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职能配置,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领导职数管理。探索建立事权、财权、行政权三统一的省直管县管理体制,扩大经济发达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化乡镇村区划调整。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基本完成全省国企改革遗留问题处理。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进省属国企资产证券化。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和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开展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试点。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完善公平竞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制度,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建设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拓宽多种融资渠道,强化创业政策扶持。激发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
深化市场配置要素改革。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等在城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有序流动,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建立统一高效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破除人力资源市场的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妥推进土地征收制度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稳妥推进宅基地管理改革试点,完善工业用地配置方式,引导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建设用地。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健全知识产权运用体系和技术转移机制。加快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培育、壮大、发展和利用好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重。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和综合治税,加快完善地方税体系。逐年提高财政产业类资金通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等方式进行运作的比例。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探索编制省级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要政策中期财政规划。合理划分省与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改革重点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办法。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支持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发展,形成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发展普惠金融,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推动融资性担保机构全覆盖,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规范准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发展。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支持湘企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探索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大力支持险资入湘。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积极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完善省级层面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投资政策、消费政策、价格政策协调配合的政策体系,更加注重扩大就业、稳定物价、调整结构、提高效益、防控风险、保护环境。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电信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建立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重点提高财政、金融、能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粮食、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等方面风险防控能力。
11. 加快建设现代基础设施,提升发展新势能。坚持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体化服务的方向,实施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拓展基础设施网络的规模效益空间。构建陆水空城际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网,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机场、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加快建设全国性、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物流节点城市。构建油气电煤互为补充的能源保障网,大力发展清洁新能源,加快“气化湖南”建设,加强能源通道建设。构建江河湖库功能互补的水利设施网,推进除险加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推进洞庭湖蓄滞洪区建设,加快建成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体系,加快实施县级以上城市防洪工程。构建服务产业深度融合的新一代信息网,推进长株潭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群和“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群建设,全面实施中小城市基础设施网络完善工程和宽带乡村工程。构建配套安全高效的城镇基础设施网,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抓紧“海绵城市”发展试点与推广,加强城市公共交通、防洪防涝等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城乡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坚持协调发展,构建平衡发展新格局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统筹推进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并重、军民融合,在协调发展中拓展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始终注重发展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
12. 加快长株潭一体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塑造资源高效配置、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在原来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四大板块战略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明确产业定位、发挥功能作用,特别是立足未来湖南的全国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对接“一带一路”、中部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一核三极四带多点”,形成核心引领、板块联动、极带互动、多点支撑的竞相发展新格局。依托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湘江新区等国家级平台,加快推进长株潭城市群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要素市场、环境保护等一体化,加快发展高新技术、先进制造、商贸金融等优势产业,引导高端产业集聚,建设全国先进制造业中心和现代服务业区域中心,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核心引领区。依托城陵矶港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大力发展临江、临港产业,建设长江中游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打造岳阳新增长极;依托以衡阳、郴州、永州为主体的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全面对接珠三角开放发展,打造郴州新增长极;依托区域性交通枢纽和生态优势,打造辐射大西南、对接成渝城市群的怀化新增长极。以京广沿线重要城市为节点,建设京广高铁经济带;以岳阳、常德、益阳为主体,以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载体,建设环洞庭湖经济带;以娄底、邵阳为重要支点,以湘中经济走廊为腹地,建设沪昆高铁经济带;以打造张家界国际旅游目的地为重点,建设张吉怀精品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带。依托国家级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各类特色园区,形成多个基础扎实、实力雄厚、特色明显、产城融合的新增长点。建立健全与主体功能区制度相适应的投资、财政、产业、土地、环境等发展政策,实施差别化区域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多规合一”。培育县域特色产业,深入推进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建设。
13.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进一步增强产业和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尊重自然生态格局与民族文化传统,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构筑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城镇化空间格局,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和湖南特点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按照“一核三极四带多点”的区域发展格局,着力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做大做强区域性中心城市,做特做精县级市和县城,积极发展小城镇,推动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构建结构合理、布局协调、功能互补的新型城镇体系。深入开展长沙市、株洲市、资兴市、津市市—澧县、芷江县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成本分担机制。探索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着力解决社会保障、住房、教育等问题。加快推进“两房两棚”建设,增强住房保障能力和水平。
探索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实施“百城千镇万村”工程,加强农村建房规范管理,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发展农村中心社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14. 加快建设文化强省,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建设文化强省。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活力、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使之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大力弘扬民族精神、科学精神、时代精神和湖南精神。加强思想理论研究,推出一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以正面、鼓劲、鲜活、生动和富民、强省为主基调、主旋律,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进一步提升全民文明素质。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实施重大文化工程,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繁荣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完善文化基础设施,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农村倾斜。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加大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文化人才培养。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发展体育事业,推广全民健身,增强人民体质。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以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支柱产业为目标,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引领前行,鼓励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市场体系,丰富文化产品供给,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不断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总结推介文化创新发展机制,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制造业、农业融合,培育壮大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和创意文化产业,加快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打造优势文化产业集群。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创新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兴办文化产业,完善文化产权交易机制。推进湖南文化“走出去”,增强湖湘文化影响力。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正确导向贯穿到媒体发展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加强社会舆情应急管理,切实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传播正能量。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环境。健全版权保护与合作管理机制。优化媒体结构,规范传播秩序。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培育壮大一批新型主流媒体。
15. 积极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按照事权划分与支出责任体制要求,积极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建立省级军民融合领导机构。大力推进人民防空建设。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和后备力量建设,密切军政军民团结。发挥既有优势、整合特有资源,大力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增强先进技术、产业产品、基础设施等军民共用的协调性,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把军民融合产业规划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军工企业开发民用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军品生产,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快发展军民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国防科技协同创新新机制,促进军民两用技术转化,鼓励开展军民两用技术联合攻关,加强军民融合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军民两用技术开发中心、省级以上国防重点实验室和国防工业中试基地,推进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公共信息、成果孵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四、坚持绿色发展,建设两型生态新家园
绿色是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绿色富省、绿色惠民,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加快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化,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16.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督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全面建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管体制,建立国土空间保护制度,建立生态红线制度,完善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建立覆盖全省、科学规范、管理严格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自然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建立交叉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建立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完善和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充分反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地方法律法规,健全生态环境执法和司法体制,强化生态文明法治保障。完善生态文明道德文化制度,健全生态文明公众参与机制。
17. 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实施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第三阶段五年行动,出台深化长株潭两型试验区改革意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改革试点,进一步创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产业优化、科技创新、土地管理等体制机制,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发展新路,建成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发挥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先行先试和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总结推广两型改革经验。健全两型认证标准体系,创新清洁低碳技术推广机制,完善两型考核评价机制,深入开展两型示范创建,形成两型社会建设的政策支持、科技支撑体系。
18. 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在重金属重度污染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加强资源环境国情省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倡导合理消费,力戒奢侈浪费,制止奢靡之风。在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环节落实全面节约。管住公款消费,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
19. 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健全节能环保价格政策,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大力推行两型采购、绿色税收、绿色金融等政策,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支持绿色清洁生产,引导绿色投资、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建设绿色城镇,发展绿色产业,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深入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大力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推动循环发展。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加快核电项目的申报和建设,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和页岩气开发,加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强轨道交通建设,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实行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提高建筑标准化、产业化、工厂化水平,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加快建立碳交易市场和低碳技术交易平台,大力推广新能源发电技术、污水处理、土壤修复、大气污染防治、资源循环利用等清洁低碳技术,完善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环境服务,开展低碳城区、园区、社区、景区试点示范,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动低碳发展。
20. 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科学合理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管制界限,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创新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保护发展模式,建设具有国际品质的现代化生态型城市群。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强化湘江等四水源头和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提升森林、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构建“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屏障。开展大规模的国土绿色行动,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天然林保护。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行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继续推进湘江保护与治理,突出抓好清水塘、竹埠港、锡矿山、水口山和三十六湾等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和重点区域治理,加强洞庭湖及四水流域综合治理。坚持城乡环境治理并重,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统筹农村饮用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加快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五、坚持开放发展,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开放是走向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顺应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全国区域发展一体化的大趋势,充分挖掘“一带一部”区位优势,坚持内外需并重、进出口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重、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21. 全面对接和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着眼中部地区“三基地一枢纽”的战略安排,全面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实施产能出海、境外投资、跨国并购、服务外包等重点行动,实现与国家“一带一路”陆海空大通道的互联互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优质富余产能向外转移,引导优势产业扩大对外投资。促进沿线人文交流,加强与沿线国家与地区在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深度合作。
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围绕建设内湖经济区、协调发展区、对内对外开放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强化与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的多领域合作,促进与长江经济带各省多层次协作,加快融入沿江产业发展链,将我省打造成长江经济带交通物流枢纽和先进制造基地。强化长沙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一带一部”首位城市、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心城市定位,促进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科技研发、临空产业等高端要素、高端平台和高端功能集聚。
推动形成立体开放格局。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推进湘粤合作示范区建设,辐射带动湘南区域开放发展。深度融入中部崛起战略,加强与中部省份的产业与科技协作,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湘赣边界合作试验区建设。加强与西部省份合作,深化与沿边省区的合作交流,主动对接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多领域交流合作。开辟跨境多式联运交通走廊,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增强与中亚、西亚、俄罗斯、欧盟的经贸交流合作。推动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友好省州、友好城市等经贸合作伙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