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 [2012]2492号)等相关规定,为让公众了解《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续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信息,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续建)工程
二、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衡阳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樟木乡
建设规模:二期设计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500t/d。焚烧厂一期已建成两条5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线,配置了一套15MW凝汽式汽轮机组(发电机18MW),一期的全厂总图规划预留了二期1台5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线及配套设施的扩建用地。一期已建成的建、构筑物有:主厂房、汽机房、烟囱(含烟气在线监测室)、垃圾运输栈桥、渗滤液处理站、地磅及地磅房、柴油机发电机房及柴油储罐区、工业消防水池、综合水泵房及冷却塔、飞灰固化间、办公楼、宿舍(含食堂)和门卫室等子项。二期需新建的建筑物有宿舍楼、杂物堆放间、渗滤液调节池、飞灰养护间、大件垃圾破碎车间;需改、扩建的建、构筑物有主厂房、汽机房、渗滤液处理站、垃圾运输车栈桥封闭工程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运行影响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赞成项目的建设;
(2)您认为项目建成是否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3)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4)项目的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5)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参与方式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衡阳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安
联系电话:15874057870
邮箱:272740739@qq.com
2、评价单位:湖南宏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永军
联系电话:0374-8123930
邮箱:951452980@qq.com
衡阳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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