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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批准葫芦岛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公示

2017-11-20来源:中国火力发电网 点击:68次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葫芦岛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的申请及葫发改发[2017]288号《关于葫芦岛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拟批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建设项目依据:葫发改发[2017]288号《关于葫芦岛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4、建设项目拟选位置:连山区塔山乡老官堡村荒沟垃圾填埋场内西部。

  5、用地面积:84504平方米。

  6、拟建设规模:以最终批准的修详规为准。

  联系电话:0429-3113757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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