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0]3131号)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将梧州市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拟审批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包括总规划为垃圾焚烧发电厂、灰渣填埋场、炉渣综合利用、污水处理中心、综合管理中心5个子项,其中垃圾焚烧发电厂总规划为2000t/d,近期2×500t/d,装机容量为1×30MW汽轮发电机组,二期预留扩建场地。
本工程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和功能的要求,全厂分为主厂房区、辅助子项区、运输设施区、厂前生活区等四个功能区。
二、项目建设地址: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古令村底廨组静脉产业园规划区内。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本工程建设总投资估算为114578万元,其中项目企业自有资金34373万元,占总投资30%(其中项目注册资本30090万元,占总投资26.3%)银行贷款80205万元,占总投资70%。
四、若相关利益关系人对该项目有异议或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5天内将书面材料(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交梧州市行政审批局(联系人:刘先生、谢女士,联系电话:6029693,工作日工作时间为8:30-12:00,13:00-16:30)。如无异议和意见,我局将按上述内容进行审批。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