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改委近日核准国华汕尾陆河螺溪风电场项目。项目规模为100MW,总投资8.5亿元。以下为核准原文:
国华汕尾陆河螺溪100MW风电场项目核准前公示
事项名称 国华汕尾陆河螺溪100MW风电场项目核准前公示
申报单位 国华(陆丰)风电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国华(陆丰)风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尾市陆河县螺溪镇 建设期限 2017-2019年
总投资 85000万元 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21250万元,占总投资的25%,其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建设装机容量100兆瓦风电场。
审批处室 省能源局新能源产业处(油气和储备处) 联系电话 020-83138743
电子邮箱 fgw_nyj@gd.gov.cn 邮政编码 510030
邮政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政府大院
本公示的期限为2017.2.17至2017.2.23。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6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