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国电宁夏方家庄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厂外燃煤运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希望有关单位、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宝贵意见。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东部磁窑堡镇境内,场外燃煤运输采用铁路运输+皮带运输的方式。铁路由现有石槽村站南端西侧接轨后,并行于既有线爬坡约3.5km后折向西北(羊场湾井田南边缘东侧)设方家庄电厂厂前站,线路全长6.88km,等级为Ⅲ级;燃煤经铁路运至厂前站后再由带式输送机(3台曲线带式输送机)运输进厂,总长度约11.6km。项目总投资26924.76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电宁夏方家庄发电厂筹建处
联系人:赵平电话:13895602385
地址:灵武市东部磁窑堡镇国电宁夏方家庄发电厂筹建处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蕊娥
电话/传真/邮箱/:0951-3060817/0951-3060976/18220879952@163.com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441-1新新大厦八楼
(四)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⑴工作程序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及环评报告书编制、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⑵工作内容
外业工作:①工程勘察②项目区周边地区自然环境状况调查③社会经济状况调查④资料收集⑤工作协调
内业工作:①资料归纳整理②工程分析③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④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⑤环境空气影响评价⑥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⑦声环境影响评价⑧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⑨风险评价⑩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⑾图件编绘、报告编制(包括送审稿和报批稿)。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对象主要为项目所在区域相关群体、个人、项目所在地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意见。
⑴项目的建设是否符合相关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
⑵项目建设应特别注意的环境问题表现在哪个方面?
⑶项目实施后对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是否有重大影响?
⑷项目的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
⑸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经济有何影响?
⑹从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综合考虑,你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的意见可以通过信件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单位联系。
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七) 有效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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